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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住房收入認定標準 不再與低保線掛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 10:22 解放日報
本報訊 (記者 張奕)上海廉租住房收入認定標準不再與低保線掛鉤,而是根據市民收入變化情況,及時進行動態調整。記者從昨天召開的上海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工作會議上獲悉,這一辦法于9月份起在全市分步實施。 上海自2000年實施廉租住房制度以來,一直按住房和收入的“雙困”標準認定廉租對象。其中,家庭人均居住面積的認定標準最初為5平方米以下,經2003年兩次放寬,目前為7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的認定標準隨民政低保線的調整而調整。 此次放寬廉租住房受益面,是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健全分層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體系的要求,結合盧灣區、浦東新區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試點做法后,確定新的認定標準的。 據悉,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實行住房租金補貼和實物配租相結合,主要采取租金補貼。近期,市政府已提高了租金補貼的標準。此外,有關方面已經建立起一套新的收入、面積核對機制,確保擴大廉租住房政策過程中的公開、公平、公正。 按照“積極創造條件、分步啟動實施”的原則,盧灣區、浦東新區將先行推開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工作,其他區縣先選擇兩個街道(鎮)推行這項工作,年內覆蓋到中心城區各區,明年覆蓋到各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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