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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爆出房產開發黑洞 土地征用費低至20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 13:08 北京晨報
地方政府簽訂離譜協議,土地征用費竟低至每平方米20元 做幾個樓盤催生一個億萬富翁,房地產暴利成聚寶盆。那么,一些開發商到底是怎樣“巧取”土地、攫取利益的?發生在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原烏蘭察布盟)的咄咄怪事,揭開了其中的謎局。 “免除七項稅九項費” 記者近期在采訪中了解到,自2006年6月起,烏蘭察布市對當地集寧新區一期建設用地進行調查,發現150宗建設用地中“問題土地”竟達102宗,而“香港商貿城”爆出的建設用地“黑洞”,正是諸多“問題土地”中的一個典型縮影。 烏蘭察布市是個欠發達地區,近年來興起了新區建設熱潮。2003年,香港威豪貿易公司董事長王某提出申請,擬在新區投資興建“香港商貿城”。有了集休閑、購物、文化娛樂為一體的“香港商貿城”的幌子,威豪公司很快與原烏蘭察布盟林業局簽訂協議,以每平方米20元的價格(包括各種費用)占用苗圃林地近10萬平方米。而同期商業住宅樓的土地征用費為每平方米100元,僅此一項政府就流失了約800萬元。 地方政府與開發商還簽訂了一份離譜的開發協議:免除土地增值稅、房產稅等7項稅和人防費、水電增容費等9項費用。烏蘭察布市監察局綜合室主任劉學堯說:“作為一個地市級政府,誰賦予了你免除國家稅收的權力?免除了16項稅費,等于是政府明著送錢給開發商。” “重點項目特事特辦” 國家對土地使用和項目開發有著嚴格的制度規范。然而,在建設“香港商貿城”項目的過程中,林業局、規劃局、發改委、集寧區政府、區國土局等多個部門竟“集體違規”,為開發商的項目打造“綠色通道”。 按照有關規定,占用150畝以上的苗圃林地,必須經自治區林業廳批準。然而,烏蘭察布市林業局未經上級審查同意,就擅自改變林地用途與開發商簽訂了征用林地協議,而且出讓期為50年。一些林業局領導竟不認為這是違法,反而振振有詞:“市里的重點招商項目,就得特事特辦。” 有了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一路綠燈”,開發商也開始“有恃無恐”。威豪公司在給市發改委的立項報告上還動了手腳:把市政府的引資項目——“香港商貿城”,變成了“房地產開發綜合商貿城20萬平方米,住宅樓13萬平方米。” 違紀違規責任人被查處 日前,烏蘭察布市市委和市政府根據調查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把“問題土地”清理收回,追繳規費。其中“香港商貿城”項目未開發土地已被收回,恢復原林地用途;已經興建的6棟商品樓,要求補交土地出讓金388萬元,相關責任部門對違規問題進行了糾正。 最近,烏蘭察布市規劃局原局長達格登、集寧區國土資源局局長錢玉秉、集寧區國土資源局原黨支部書記楊品山、監察隊隊長楊禮等,因在行政權力使用上違紀、違規、失職、瀆職等,被市紀委、監察局免職或給予黨紀處分。 “新華視點”記者 湯計 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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