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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 開發商捂盤炒號將吃黃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 02:37 第一財經日報
郝倩 符合條件不領預售許可證也不“安全”了。上海市房地資源局將對捂盤惜售下刀,已達到預售標準的商品房項目不申請預售、已取得預售許可證不開盤的開發商都將收到《行政告知書》,被敦促對外銷售。此次專項整治將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并予以曝光。 日前,上海市房地資源局、監察委、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會同市工商局、市財政局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上海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滬房地資交[2007]365號),明確了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 新近成立的上海市房地產監測中心已對19個行政區域每一個房地產項目從土地出讓、項目開工,直至項目竣工、銷售完畢的完整周期,實行全過程的動態跟蹤和監測分析。這些數據都將成為管理市場的依據。 在此基礎之上,整治工作的兩項重點為:房地產項目立項、規劃審批、設計審批、施工許可、預售許可等環節的違規審批、權錢交易行為和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情況;以及房地產企業發布違法廣告、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合同欺詐、偷稅漏稅等行為。各部門也根據工作方案和各自職責,制定了具體的工作方案。 此次整治條例中將對“捂盤”有更為嚴厲的管理措施。按照官方口徑,這是為了“督促開發商加快上市節奏,加大‘引、逼’力度”。具體的執行方案為:對已達到預售標準的商品房項目不申請預售、已取得預售許可證不開盤,對本區域商品住房項目供應造成影響的,房地部門可向相關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出《行政告知書》,敦促其按照規定對外銷售。 如果開發企業無正當理由仍拒不開盤和拒絕對外銷售的,將被認定為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的不良行為。同時,對于以超出周邊樓盤數倍的畸高價格掛牌,并在一年內銷售率不到5%的,將被認定為以畸高價格掛牌方式捂盤惜售。 凡新開住宅樓盤,房地部門派員監督現場銷售秩序,接受市民的咨詢和投訴。銷售現場將體現出更多的管理監控措施。《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在此次專項整治中,將對商品房銷售實行網上全過程監控,指導開發商制訂銷售方案,銷售全過程落實“實名制”,加強對炒號、人為組織排隊、內部訂購等違規情況的監測,健全突發事件的快速處理機制。 房地部門將按照專項整治的規定,在該企業的信用檔案中記錄其不良行為,并可按規定給予降級或取消資質的處理。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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