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李玉敏 發自北京
5月1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將進一步簡化、整合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法規的新規定,旨在使外商直接投資(FDI)外匯管理法規更加簡明、規范和系統化。新規加大對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清理力度,廢止了24項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法規。
外管局出臺的這份《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及配套文件,將于2013年5月13日起實施。
外管局表示:“新的規定在2012年12月對FDI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實踐的基礎上,汲取各方意見建議,進一步簡化并整合了外商直接投資所涉及的外匯登記、賬戶開立與使用、資金收付及結售匯等環節和政策。”
至此,我國FDI、ODI(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以登記為主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同時,借助近期推出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也強化了直接投資項下資金流出入的統計監測。
某銀行外匯交易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外管局簡化和便利對外商直接投資的管理,是理順繁多的規章制度,也是政府部門減少行政審批、向市場放權的體現。不過,同時也加大了對熱錢通過FDI渠道違規流入的監管。”
另一位外匯分析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近期外圍貨幣的寬松加上人民幣的持續升值,熱錢大規模涌入是監管部門最為擔憂的問題。FDI雖然主要是投向生產經營領域,但也是熱錢流入的主要方式之一。
該人士認為,相比保稅區“一日游”的貨物虛假貿易,外商的直接投資是熱錢進入更加便利的一個渠道,香港、澳門地區也是很多歐美熱錢的一個中轉站。
外管局也在文件中注意到相關問題,新規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參照本規定管理。”
為防范熱錢流入,外管局在一周前還發布了《關于加強外匯資金流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商業銀行結售匯啟動綜合頭寸管理,對進出口企業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實施嚴格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