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宋曉亮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近日表示,下一步房產稅不僅將擴大試點范圍,而且要逐步建立按照評估價值征收的房地產稅制度,并強調其與房產稅的差異。接受中國經濟時報采訪的專家稱:“房產稅未來可能將涉及土地的稅種納入其中,需要建立高效、完善的評估團隊,這是長期的建設過程。”
涉地稅種或并入房產稅
叢明強調,要區分房產稅和房地產稅這兩個不同的概念。房產稅是按照原值征收,而房地產稅則是按照評估價值征收,評估價值里包括了地價。
“房產稅是稅種,房價里本身就包含地產價值。房地產稅是個稅收體系,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都包含其中。按價值評估是進步,房產作為商品有較大的價格波動,按價值評估進行征稅才更合理。過去的評估方式是計劃經濟產物,市場規律要求稅收與市場加強聯系。”十年來追蹤研究房產稅的東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李晶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叢明還表示,下一步將雙管齊下,包括進一步擴大房產稅試點以及逐步建立房地產稅制度,“目標是消滅房產稅,建立房地產稅”。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收研究所所長曾康華教授對本報記者分析,未來可能是想將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結合在一起征。目前的房產稅,主要是對出租收入和房產余值征收。房產稅和房地產稅名稱變化的意義不大,可能為突出避免重復征稅而對房產和土地相關稅種在稅制上的相應調整。類似稅種國外一般叫 “房產稅”或 “財產稅”,后者也主要是對不動產收稅。
9月初,國稅總局曾就房產稅試點擴圍問題明確表示,正在同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積極研究推進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叢明則透露,房地產稅具體深化時間可能在年底或明年初。
“由于營業稅改增值稅導致地方稅源的減少,房產稅或能成為某種補充。這不是單一稅種的改革,而且涉及整個地方財稅體制完善,還有中央地方財權分配。趨勢是必然的,但過程也是漫長的。”曾康華說。
適當引入社會評估機構
房產稅地征收可能變得較為復雜,而價值估算的效率與公平,及評估體系的建設也受到關注。
“現在房屋個體價值差異很大,比較紛亂復雜,評估口徑難于統一。”曾康華說,從國外經驗來看,一般采取同時考慮過去價值、現在價值、面積等綜合因素,其中現在價值的參考度高于過去價值。怎么評估,由誰評估,能確保公正合理?目前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力、物力恐暫時無法承擔如此大的工作量。價格波動是動態的,這也增添了難度。政府部門外,或可以適當引入社會評估機構。
李晶認為,改革不是等條件完善了才改,要在試點中培養環境、不斷學習先進經驗、培養合格人才。有媒體指出,2011年1月至今,重慶、上海兩地推出房產稅試點,仍是以現有房產稅為基礎的擴大征稅,對整體房地產稅改革的制度貢獻有限。
“按照國際經驗,由于各地情況不同,具體的實施細則將由各地方酌情制定,也不會一下子推開,會有先有后。怎樣核定征收的價格基準很重要,需要全國測算,結合地方差異才能決定基本的免征額或免征面積。由于房產本身不具流動性,地域、位置差異導致的影響較大。需要統計的精細化,未來會在不同地區區分的比較細。”曾康華說。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日前談及房產稅時表示,“總體來說改革的正面效應容易認定,現在很多的反對理由都不能形成依據,不論是法理障礙,還是操作障礙,都不存在。”
“房產價值評估本身不是特別難的事,只要有一套好的配套體系,將評估辦法研究透,技術上就不再困難。目前首先要改思路,在試點中摸索、改進、完善。”李晶說。
“未來將通過試點地區的效果和反饋,總結經驗教訓進行調整,最終目標是要建立公平、合理,兼顧效率的房產稅收體系。沒有效率就缺乏推開的基礎,要形成一套流暢的實施機制。”曾康華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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