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08網8月16日訊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16日回應三大電商價格戰問題時指出,判斷這場所謂的“價格戰”是否違法,需要有法律法規做依據。幾家電子商務公司的行為是否違法,需要由相關執法單位,比如價格主管部門、工商執法部門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主體來依法調查取證后方可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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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圍繞三大電商的價格戰有以下幾個問題。從這三家電商的表態來看這似乎不是一場良性的競爭,同時京東宣稱毛利率經營是否已經觸及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如果這場戰爭真的能夠分出勝負的話,獲勝的一方是否有可能成為一種壟斷?同時有人提出這場價格戰其實是一場炒作,商務部如何定義這場價格戰?事態發展到什么樣的一個程度,商務部才有可能出手干涉?
沈丹陽:我們判斷這場所謂的“價格戰”是否違法,是需要有法律法規做依據的。現在與降價促銷相關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商品。《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具有市場額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而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不得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價格傾銷商品,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大家可以通過這幾個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作出判斷,幾家電子商務公司的行為是否違法,是需要由相關執法單位,比如說價格主管部門、工商執法部門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主體來依法調查取證后方可作出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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