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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鼓勵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運輸新興業務領域,未來將進一步開放投資領域
□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
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16日表示,目前,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對民間投資是完全開放的,沒有任何的禁止和限制措施。根據最近發布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的實施意見》,交通部門將進一步開放投資領域,搞好投資服務與管理。
這位負責人強調,《實施意見》體現了“四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在投資領域上,進一步全面開放。
《實施意見》進一步強調了鼓勵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運輸服務領域和交通運輸新興業務領域,進一步擴寬了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運輸領域的范圍。
二是在投資重點上,進一步突出了交通產業轉型升級。
在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領域,不僅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更加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全面參與各類基礎設施的養護、運營和管理。
在交通運輸服務領域,對民間資本投資從事傳統運輸服務業加強了規范和引導,進一步推動傳統運輸服務資源的整合。
在交通運輸新興業務領域,充分考慮這些交通運輸新興業務領域所需資金少、門檻不高、對歷史積累依賴不強,非常適合民間資本進入和發揮民間資本投資優勢的特點,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這些領域。
三是在投資服務上,進一步改善民間投資環境。
《實施意見》提出了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民間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一是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重點是改進交通運輸行政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二是建立健全民間投資服務體系,健全與民間投資主體的溝通聯系渠道。三是建立健全投資政策、信息發布制度。四是完善中介服務體系。
四是在投資管理上,進一步加強監督和分析。
《實施意見》注重切實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指導和監管,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履行社會責任,使民間投資步入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新聞背景]
多部委出臺細則 鼓勵民資進入
按照國務院要求,各領域引導民間投資的實施細則將在最近全部制定完成。
截至目前,已有鐵道部、住建部、銀監會、能源局、衛生部等十余部委出臺鼓勵民資進入的實施細則,涵蓋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醫療等多個領域。
對比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的說法,電信、教育領域尚無細則出臺。
業內分析認為,由于教育、電信等行業涉及的利益群體較多,甚至部分涉及國家命脈,因此細則的出臺顯得尤為慎重。以電信行業為例,民企一直在電信行業邊緣徘徊,很多民企都只能集中于二級運營市場即電信增值業務領域。
有分析認為,落實“新36條”的配套實施細則密集出臺,有利于提升相關產業的市場競爭力,說明當前我國越來越重視通過產業政策保持經濟增長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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