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5日電 日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通知,要求持續做好含有“特供”、“專供”等內容廣告日常監管,督促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加強自律,嚴格履行廣告發布前的審查責任,杜絕發布含有違法違規內容廣告。
2011年9-10月,工商、工信、商務、質檢等四部門聯合開展了清理整頓部分商品濫用“特供”、“專供”標識專項行動,遏制了在商品上濫用“特供”、“專供”標識的勢頭,維護了公平競爭秩序,取得重要的階段性成效。
通知要求,以酒類、食用油、乳制品、飲料、茶等日用消費品生產經營者為重點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綜合運用行政指導的各種方式,指導生產經營者規范商品包裝標識中的廣告宣傳內容,提高其守法經營意識,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通知強調,要加強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重點場所的巡查檢查,強化對電視、報紙、期刊、廣播、互聯網等廣告發布媒體的廣告監測力度,要督促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加強自律,嚴格履行廣告發布前的審查責任,杜絕發布含有違法違規內容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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