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月23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車船稅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二次審議。與初審稿相比,草案二審稿降低了車船稅的稅額幅度,乘用車排氣量1.0升以下的,為60元至360元不變,1.0以上至1.6升的降至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的降至360元至660元。中新社記者 廖攀 攝
中新網3月2日電 中新網財經頻道從財政部網站獲悉,財政部今日發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有關問題進行解讀,文章指出,《車船稅法》的出臺是通過立法完善了稅制,體現稅負公平。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以下簡稱《車船稅法》)。同日,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43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發文稱,《車船稅法》出臺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意義:一是體現稅收法定原則。二是促進稅收法律體系建設。三是通過立法完善了稅制,體現稅負公平。四是作為第一部由條例上升的法律和第一部地方稅法律,具有標志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