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周榮祥
本報訊 國土資源部日前召開第11次部長辦公會,審議并原則通過《稀土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會議稱,為解決當前稀土等礦產勘查開采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必要開展稀土等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據介紹,一段時期以來,稀土等礦產無證勘查開采、濫采亂挖等行為在部分地區依然屢禁不止、問題突出,宏觀調控措施難以有效落實,產業結構不合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對此,會議要求,要嚴查嚴打,徹底整頓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秩序。各有關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力量,對本轄區內稀土等礦產的勘查開采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建立任務到礦、責任到人的全覆蓋監管責任體系,并不斷創新監管工作機制。
會議還強調,要突出重點,在資源相對集中的地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要注意發揮礦山企業、勘查單位的積極性,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要強化措施,通過公開案件、停止礦業權配號、追究并通報有關人員責任等方式,規范勘查開采行為,嚴格控制開采總量。要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實現規劃、潛力評價、開采總量控制的常態化管理,促進稀土等礦產勘查開采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