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于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請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六部門相關領導,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五部門《關于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內容,并答記者問。[中國網現場直播]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說,加強防范風險和市場監管隨著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和價格的變化,一些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囤地炒地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所增加,個人住房貸款無序競爭、違規放貸等問題時有發生,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等行為有所抬頭,亟需加強風險防范和市場監管。鑒于房地產市場監管涉及多個部門,《通知》按照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金融、價格等主管部門職責,分別提出了加強監管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加大對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土地出讓價款的收繳,深化合同執行監管,加強對閑置土地的調查處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要加大對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要加強對信貸資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資活動的監控,防范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價格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監管;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胡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