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蔣潔敏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其子蔣峰涉石化項目謀利
【《財經》 記者 王麗娜/文】10月12日,湖北漢江中院公開宣判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蔣潔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蔣潔敏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據報道,截至2013年8月31日,蔣潔敏個人和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個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對1476.6174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法院對蔣潔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財物和濫用職權使他人獲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財經》記者獨家獲悉,蔣潔敏之子蔣峰,目前被羈押在宜昌,等待審判。據了解,蔣峰涉嫌在一項汽柴油在線調合項目中充當“掮客”謀利。僅這個項目,他被指涉嫌收受利益相關人車輛4臺、相機、現金等財物達200萬元余元。
汽柴油在線調合項目是石化行業的一項技術改革項目,以節約石油資源。上世紀90年代初,大多數石化公司采用的油品調合方式還屬于人工罐式調合和簡易管道調合。但這種方式陳舊落后,且能耗高、效率低。自2003年大連石化成功啟動在線汽油調合項目后,一些企業和科研單位開始探索汽柴油在線調合項目。
2010年,中石油獨山子石化分公司公司計劃啟動汽柴油在線調合項目。彼時,蔣潔敏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兼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蔣峰被指涉嫌利用其父在石化行業的影響力,在石化項目中充當掮客,在石化企業與公司的合作項目中“牽線搭橋”。
2010年初,北京慧泰遠和物資設備有限公司(下稱慧泰遠和)時任副總經理董某從北京華凱盛達科貿有限公司(下稱華凱盛達)胡某處獲得了汽柴油在線調合項目的經營信息,并將此信息告訴了其上司李某。慧泰遠和的總經理李某,已搭上了蔣峰這條線,與蔣峰熟識。
慧泰遠和后來更名為北京慧泰遠和物資設備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經營范圍是銷售機械設備、服裝、化工產品;經濟貿易咨詢等。華凱盛達是一家定位于科、工、貿一體的石化領域技術公司,主要從事國外先進技術及設備的引進、推廣及項目實施工作。
兩家公司有所聯系,簡單說即華凱盛達雖然是石化領域技術公司,但需要有人斡旋幫助尋找汽柴油在線調合項目的客戶。
2010年7月,蔣峰和慧泰遠和負責人前往中石油獨山子公司商談汽柴油在線調合項目。同年9月,華凱盛達公司如愿與中石油獨山子公司簽訂總價款為4151萬元的《技術合同》(后變更為4111萬元)。
慧泰遠和之所以如此熱衷促成項目合作,是希望從中抽成獲得服務費。在此前的2010年6月,慧泰遠和與華凱盛達簽訂《服務協議》,協議約定慧泰遠和幫助華凱盛達提供汽柴油在線調合項目的客戶信息并協助談判,華凱盛達取得項目后按照項目合同金額的15%支付服務價款給慧泰遠和。在15%的服務費外,李某、董某還向華凱盛達的負責人提出另支付5%的費用作為兩人的提成款。
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華凱盛達的負責人輾轉通過他人支付給慧泰遠和公司指定的收款人共750萬元,其中李某和董某個人分別得到86萬元、42萬元。
2013年9月8日,李某因涉嫌犯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后被逮捕。一同被逮捕的還有副總經理董某,兩人都被羈押在宜昌。
相關司法文書顯示,李某到案后,檢舉、揭發了蔣峰收受慧泰遠和等單位和個人車輛4臺、相機1臺、現金5萬元、報銷機票等事實,金額達200萬元以上,其在庭審中稱這部分已經查證屬實,因此應認定為其立功。
湖北省宜昌市三峽壩區法院經審理后認定,在李某檢舉揭發前,蔣峰已向偵查機關供述了收受汽車的事實,收受5萬元現金、一部佳能[微博]相機、機票款等系經李某檢舉后查證屬實。
2014年底,李某、董某因在簽訂、履行服務協議中,共同收受提成費予以私分,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兩人分別獲刑2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