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 據香港電臺報道,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超過830億元(港元)的遺產案敗訴后,因偽造和使用虛假遺囑被裁定罪成,判囚12年的商人陳振聰不服定罪及判刑,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完成5天半的聆訊,3位法官決定押后作書面裁判。
代表陳振聰一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表示,案件獨特和具爭議,不應因此以罪行的最高刑罰作量刑,認為判刑過重。案件亦令陳振聰變成公眾人物,對于陪審團來說,陳振聰非陌生人,認為有關他的負面報道和形象被廣泛報道后,令他難以在公平公正下被審訊。
控方反對批準陳振聰上訴,認為現時上訴的案件動輒處理100天,讓陳振聰上訴是浪費時間,涉及法庭的費用要納稅人的支付,并不公平。
陳振聰被裁定罪成的控罪,指他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間,偽造一份注明日期為2006年10月16日、聲稱是龔如心遺囑的假文書,及在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使用這份偽造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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