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萬億央企境外資產未經審計之患
趙志疆
全國政協委員、審計署原副審計長董大勝近日透露,中央企業境外資產總額超過4.3萬億元,基本上沒有進行過審計。
國企的每一分錢都應接受監督。隨著社會經濟高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開始進軍海外市場。2013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流量突破千億美元大關,位列全球三大對外投資國之一。截至2012年年底,中國海外資產最大的47家央企,海外資產總規模3.8萬億元,海外收入達4萬億元,員工總人數達44.8萬。47家央企海外資產總量占到全國最大的100家跨國公司海外總資產的85%,成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絕對主力。
但走出去的央企到底怎樣,卻鮮為人知。作為國有企業的法定所有人,民眾只能從不時見諸報端的新聞中一窺究竟——中信集團2010年年底的海外資產為3626億元,海外收入1125億元,但到2012年年底,中信集團的海外資產已經下降至2978億,當年海外收入更是驟降至602.7億;中冶集團2010年年底海外資產達到308億元,當年海外收入187億元,到2012年年底,其海外資產擴大到365億,但當年海外收入下降到92億,下滑了一半……近年來,類似報道不勝枚舉,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官員曾直言不諱地指出,“中國企業走出去十年,從資產規模上看,收獲不少,但失敗教訓多于成功經驗。尤其在礦產資源等領域的投資,幾乎成為失敗收購的重災區。”
任何投資或經營行為都有風險,央企當然也不例外,不過,與私營企業不同的是,同樣是投資失敗,央企既無破產倒閉的風險,其掌門人也沒有黯然下課的壓力,這就意味著難以真正從中吸取教訓。
在海外投資的過程中,某些央企內部的長官意志、拍腦袋決策從一開始就為失敗埋下了伏筆。2012年發布實施的《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情節嚴重,致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企業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時至今日,試問有多少央企負責人因使企業遭受損失而承擔責任?
只是央企海外資產“基本上沒有進行審計”,沒有審計如何判斷企業是否“遭受重大損失”,怎么“追究企業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央企的勞動成果不是一種產品或一項服務,而是整個企業的效益,加強管理不僅是維護央企自身發展,更是為了保障全民資產的安全。走出“海外投資不賺錢”的窘境,首先就應強化審計監督,只有確保央企的每一分錢都置于有力的監督之下,才能最大限度避免有人慷全民之慨,用國家資產四處“交學費”。
天下,了然于胸;尺度,可更深入。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新浪財經官方微信(微信號sinacaijing)。
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