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如果按照繳費確定型來計發退休金,而不是按照以往實行的待遇確定型計發,可能造成一些級別較高的公務員的退休金收入下降。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胡家源 昨日(1月15日),國務院公布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運行了半個多世紀的養老金雙軌制宣告結束。經濟觀察網記者根據上述決定內容,整理了五個值得關注的關鍵詞,以及由這些關鍵詞引發的問題。
關鍵詞:【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問: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是財政全包,改革之后他們的養老金到底分成幾塊?
答:從大的層次上分為兩塊: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上述決定只規定了基本養老金的細節,基本養老金跟企業職工一樣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統籌賬戶又叫做基礎養老金,是由單位從工資總額中繳20%,這是個大的“資金池子”,個人賬戶是本人繳費工資的8%。而職業年金作為一種全新的制度安排,還要等待人社部、財政部再出管理辦法,決定只是原則性規定,單位按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當然,已經退休的人員按這個辦法沒法算退休費了,所以老人還是按“老辦法”財政全包;還沒退休而且工作累計沒滿1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年限視同繳納年限),全按照決定里的新辦法來算養老金;還沒退休但已經工作滿年限的,按新辦法顯然就“虧”了,所以在基本養老金基礎上會發給他們“過渡性養老金”,怎么發、誰來出錢,也要等人社部出規定,至于“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有沒有關系,應該可以從人社部未來的規定里找到說明。
整體算下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包括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未來大致會占到單位工資總額的40%左右。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教授鄭春榮認為,從改革方向來看,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將與企業職工同等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繳費年限、繳費基數、退休年齡和性別等條件相同的前提下,機關、事業與企業的退休待遇完全相同,實現了制度的公平性,無疑是本次改革的最大亮點。實際上,更為關鍵的是,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以后,在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同時,還能再領取多少職業年金。
關鍵詞:【退休金待遇高和低】
問:改革會不會降低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待遇水平?
答:長期來看會的,但至少目前不明顯。此次決定最大的變化就在于,以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高低,是按照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也就是說取決于退休那天的級別。而未來,不管是職業年金這種全新的制度安排,還是新的基本養老金制度,退休金的水平都要跟隨歷史繳費基數、繳費年限以及投資率來定,也就是取決于這些人一輩子繳納的養老金。
鄭春榮認為,如果按照繳費確定型來計發退休金,而不是按照以往實行的待遇確定型計發,可能造成一些級別較高的公務員的退休金收入下降。
不過,這顯然還需要時間,要不然上述決定也不會專門設置一個“過渡性養老金”條款了。過渡的時間有多長?或許取決于現在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已經累計滿15年的人,到底什么時候能全部退休。以一個大學本科畢業生22歲開始工作算起,如果今年剛滿15年,等這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20年已經過去了。也就是說,最多20年后,所有的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像企業職工一樣,按繳費來算退休金。
關鍵詞:【工資總額和繳費工資】
問:決定提到的“工資總額”和“繳費工資”,作為機關事業單位繳納養老金的基數,是怎么確定的?包含哪些部分?
答:目前還不明確,這或許是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可以自由裁量的區間,也是下一步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目前公務員系統的“陽光工資”制度只在一些發達地區推行,很難照搬到囊中羞澀、且地區差異更大的中西部省區。陽光工資改革是把工資結構分為幾個部分,比如基本工資、工作津貼、績效獎金、職務補貼、住房提租補貼、通訊工具補貼、獨生子女費、節日補貼等,金額標準都依據職務、級別等做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以往退休金的繳費基數就是基本工資,即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改革之后,繳費基礎如何確定,如果只算基本工資,按照目前各地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水平,有可能最終拿到的退休金會非常少;如果把全部工資都算進去,首先工資結構和金額標準就必須透明,光做到這一點,在相當大程度上都是一個挑戰。
關鍵詞:【合并賬本和單獨建賬】
問:改革之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繳費是不是要全部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退休后和企業職工一樣,從一個盤子里領取養老金?
答:不是。決定第六條有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單獨建賬”意味著兩者的賬本不會合并。很多人認為不合并賬本就不叫并軌,實際上,根據世界銀行[微博]2012年的一項統計,在全世界193個國家中,有60個國家的公務員養老金是單獨設置的,有89個是與企業合并實施的,有13個實施了與企業的部分合并。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教授鄭春榮認為,單軌制還是雙軌制其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公務員應該拿多少養老金是合理的。
關鍵詞:【財政負擔重和輕】
問: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由財政一手包辦,改革之后,財政之手會放開多少?還要繼續為改革負擔多少成本?
答:具體數額不好測算,但財政的負擔要分兩方面來看,制度轉軌成本和地區差距補助。按照鄭春榮的說法,制度轉軌成本有兩塊:一是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以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空的,如何填補;二是機關事業單位已有職工已經工作多年,以往沒有繳費過職業年金,如何填補。目前由于企業職工的統籌賬戶中,財政資金投入不足,因此新繳費職工的個人賬戶里的錢,往往被社保部門騰挪用來為之前沒繳過費的老人發放退休金,從而導致個人賬戶空賬運行。類似的問題會不會出現在機關事業單位當中,還很難說。
另外就地區差距來說,財政負擔也分兩塊:一是對于經濟發展程度不同的省份,中央如何補助,這涉及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基礎養老金部分,即所謂的統籌賬戶。目前為止這部分是空賬,沒有錢的,需要由財政來出錢來補足。二是對于許多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新增的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將形成較大的支出壓力,是財政部門增加撥款,還是由事業單位自行創收消化?這些問題都值得再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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