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速公路收費可以休矣
【廟堂江湖】
只能夠全國人民動員起來一起想辦法,幫助交通部把這個賬本理理順,還不知道人家領情不領情。
2014年12月23日,交通部公開了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的賬本。這是一個好事情,因為原來我們都不知道國家收了那么多買路錢都去干了些什么。現在,我們總算知道了,10元過路費里面有8.62元用于還債。我的老天,如果這是個家里管賬的,我們是不是要炒了他的魷魚?怎么能管成這個樣子呢?無奈交通部是老爺,想炒人家魷魚是不可能的,只能夠全國人民動員起來一起想辦法,幫助交通部把這個賬本理理順,還不知道人家領情不領情。
我們首先把全部的收費公路分為兩類,高速公路和非高速公路。交通部通報了總數和高速公路的數字,所以,我們通過減法就能很容易算出來非高速公路的數目。由此我們一下子就可以發現:高速公路736個收費站管理了將近10萬公里的收費工作,而非高速公路差不多1000個收費站才管理了將近5萬公里的收費。這個效率相差的可不是一點點。我們可以計算出每個收費站所管理的公里數,用來描述管理工作的效率:非高速公路每個收費站管57公里而高速收費站能夠管理136公里,高速公路完勝!
為啥我們要糾結于這個管理效率呢?因為這個管理工作不是別的,就是為了收取過路費。也就是說,這是收取過路費的成本。看起來,我們首先想省錢的話,應該考慮放棄非高速的收費,因為它們的效率太低,而成本又太高了。
交通部報告了全部的管理費(含其他),一共是561億元,分攤到每個收費站就是3247萬元。以此簡單推算(可能不準確,因為高速收費站或許比非高速的成本高一些):非高速的收費站總成本是322億元,而高速收費成本總的只有239億元。
那么這些收費站的收益呢?也就是它們收到的過路費有多少呢?交通部的通告說:2013年總計收了3652億元的過路費,其中高速公路收了3316億元,不難看出,非高速的過路費收入只有336億元。也就是說,過路費減去收取過路費的管理成本,非高速公路僅僅能夠剩余14億元!這個錢連養護費用都不夠,又如何能去償還債務的本息呢?
所以,用收取過路費的辦法來經營非高速公路已經徹底失敗了。現在我們的非高速公路還有3022億元的債務余額,只是全國收費公路債務余額的10%都不到,但是如果我們繼續用這樣的收費站收費的辦法,我們的債務余額非但不能減少,還會越還越多。相反,如果我們能夠用燃油稅的辦法來償還這個非高速公路的債務余額的話,只需要用一年的汽柴油燃油稅就夠了。因為我們全國全年消費汽柴油合計大約2億噸,也就是2700億升左右,而現在的汽油燃油稅是1.4元,柴油是1.1升,平均每升1.25元。這么算起來應該是3375億元。
而今年11-12月間,我們政府已經兩次上調燃油稅,合計上漲40%。把這個已經上漲了的燃油稅水平保持3年,那么僅僅用多收的錢就已經足以支付全部的非高速公路債務余額了!我們又何必繼續保持這992個收費站呢?如果我們不砍掉這些收費站,不用燃油稅去償還掉這3022億元的債務余額,那么我們每年不僅要支付336億元的過路費,還會增加我們的債務136億元(150億元的利息減去14億元的結余),這樣欠債越來越多,恐怕交通部的老爺也很是頭疼吧?
另外,交通部所謂的虧損661億元是不靠譜的說法,因為其中包含了歸還本金的1440億元,實際上,如果不包含歸還本金,毛利潤是779億元,并無虧損。換句話說,要還也只能每年還本金779億元,又如何能還出1440億元來呢?如果能夠按照上面的說法,用燃油稅償還非高速的債務,那么每年就可以節省下150億元的利息和322億元的管理費,當然也減少了非高速收費336億元,合計136億元,那樣的話,每年能夠歸還的高速公路本金就可以提高到915億元。
(作者系德國波恩大學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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