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徐博、趙宇航、羅鑫)我國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改革后,公務員工資會否普漲?養老待遇是否會下降?全國范圍同步改革,錢從哪里來?針對這些人們關心的問題,相關專家學者給予了分析和解讀。
工資漲嗎?公務員工資可能普漲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透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
報告同時指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這樣的話,在全面實現養老并軌之前,公務員工資可能實現普漲。”西南政法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教授熊暉說,“但是大幅上漲可能性不大,主要是為了覆蓋社保支出部分。”
熊暉指出,當前很多基層地區的公務員群體工資水平相對較低,而社保個人繳費的比例不低,對于那些月收入2000余元的基層公務員而言,自己負擔各項社保繳費相對困難。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則認為,實施養老“并軌”并不意味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必然上漲,但卻是調整工資制度的好機會。國家應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即適當增加一次工資,以消減改革初期帶來的陣痛,促使制度平穩轉型。
待遇降嗎?職業年金讓近4000萬人員吃“定心丸”
“改革后,我的退休金會不會少很多呀?”這是許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看到相關報道后最關心的問題。
上述報告指出,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步雷認為,這是為了減少改革阻力,旨在給出預期,給總數接近4000萬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吃下“定心丸”。
“建立職業年金就是為了補充待遇降低的部分,因此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待遇不會出現明顯下降。”陳步雷說。
鄭功成進一步解釋說,我國公務員與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采取現收現付財務模式,實行財政供款、預算管理、單位包辦、社會化發放(通過銀行或郵局),個人不需繳費,退休金待遇參照在崗者工資增長情況調整。
這種財政負擔實際包括了三種不同的責任:一是政府作為雇主應承擔的責任份額,等同于用人單位為職工參保繳費;二是政府應履行的公共財政責任,等同于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三是承擔了個人應承擔的繳費份額。前兩部分是政府財政應當承擔的責任,第三部分則有違公平正義。
“也就是說,這次改革的目的是通過優化結構和確立新的責任分擔機制來促進養老保險制度走向公平,關鍵是要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繳費義務并采取同樣的辦法調整養老金待遇。”鄭功成說,“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金那部分肯定會減少,但加上職業年金,總體待遇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化。”
錢夠嗎?建議“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上述報告稱,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那么,如果保證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待遇不降低,錢從哪里來呢?
熊暉認為,養老保險目前個人繳費是小頭,基金支付和財政補助才是養老金構成的大頭,而國家應該在制度轉軌期間承擔這部分轉制成本,建立起職業年金最為關鍵,這部分應該會由財政資金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雙重投入。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有兩條路,一是沿用企業養老改革時的視同繳費政策,這樣對于財政資金的壓力會小很多,但是今后也面臨養老金個人賬戶虧空的問題。”熊暉說。
“二是由財政一次性將個人賬戶坐實,甩掉歷史包袱,輕裝上陣,但這對于財政將產生巨大壓力。”他說,“結合實際情況來看,沿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政策是明智之舉,既可以減少改革面臨的阻礙,也能通過經濟逐漸發展消化歷史的欠賬。”
鄭功成指出,這次改革的關鍵是如何建立穩妥的“中人”過渡辦法,讓老人和新人之外的“中人”養老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同時也應當解決好機關事業單位中編制內外員工的現實權益差距問題。
陳步雷建議,對于“中人”,應該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和強制性職業年金雙支柱的養老保險制度。也就是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籌資模式,按60%的替代率(養老金與在崗工資之比)進行制度設計;同時,建立強制性的職業年金制度,職業年金的替代率以現有待遇不降低為要求,大致按照替代率的20%至30%進行設計。
“‘中人’的強制性職業年金應實行非積累模式,列入當期財政預算。”陳步雷說,“通過基本養老金和補充養老金基本保持‘中人’養老金待遇,降低改革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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