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網站今天(10月23日)消息稱,日前財政部會同民政部、全國老齡辦聯合下發《關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支持力度,切實解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顧之憂,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這是繼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之后,國家加大公共財政投向養老服務業的又一重要政策。
《通知》要求,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及時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資金管理辦法和具體實施方案。已經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補助政策,強化資金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通知》明確,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補貼經費由地方財政負擔。各地財政部門應準確測算養老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非常嚴峻,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已超過2億,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數達到3700多萬。雖然近幾年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鄉低保等社會保障制度解決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但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問題還缺乏制度性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了發放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為主要內容的老年人福利政策,通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將有效緩解部分老年人的實際困難,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示范效應,力爭到“十二五”末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建成覆蓋廣泛、內涵豐富、銜接緊密的老年人補貼制度,實現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服務類型日益豐富,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
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