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發布《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改革輿情報告》
一、輿情綜述
8月18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真刀實槍推進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對央企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將長久以來一直為民眾所抱怨的央企高管高薪的問題再一次的提出并有了解決方案,就是(1)規范待遇;(2)取消國企負責人職務消費。
習近平指出: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是改作風的深化,也是反“四風”的深化,國有企業要做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表率。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中央媒體、市場化財經媒體、海外媒體都從各個角度來剖析解讀,新華視點文章《職務消費是個“筐”——聚焦國企高管“不落腰包的腐敗”》、人民日報評論文章《國企高管究竟該拿多少錢》、《京華時報[微博]》文章《負責人薪酬調整為國企改革開道》、《證券日報》文章《多家能源國企董事長年薪超百萬 是普通礦工30倍》、《新京報》文章《國企高管高薪要看如何拿》等都是近期被熱評的報道。
《華爾街日報》文章《習近平要求控制國企高管薪酬》:中國表示將控制大型國有企業的高管薪酬和福利,這是政府厲行節儉、反對浪費的舉措之一。中國政府正在對官員奢侈浪費行為進行整頓,這也是習近平領導下的反腐行動之一。
獨立評論人@老徐時評用“順應民心”來形容此次改革。
@人民網 也認為此改革是大快人心之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明確要求,調整國企不合理高收入。長期以來,央企憑借官方背景、攫取巨額利潤,中石化[微博]一盞燈超千萬,宋林一頓飯數十萬,這種奢靡之風已是人人喊打,不根除怎能彰顯公平?調整國企畸高收入,支持習大大的轉起!
二、 近年央企高管薪酬引發的輿情熱點
近年來,央企高管層薪酬已經成為央企乃至政府難以面對輿論強烈質疑的主要“痛點”之一。本輪央企薪酬改革之所以引發了社會各階層的關注,是因為首先它有強大的民意基礎,其次作為為新一輪深化改革切入口又有很強指標作用。人民網輿情監測室梳理了2013年1月以后關于央企高管高薪被病詬、被報道、被吐槽所引發負面輿情的關鍵詞(熱度從高到低)有:虧損、壟斷性經營、腐敗、不透明、改革阻力。
1.虧損或效益不好的央企高管卻依然高薪
翻閱近幾年上市央企年報和機構調查不難發現,即便出現大幅虧損,有些高管年薪依然“高高在上”。根據國資委[微博]有關調查,即便仍然處于后金融危機時代,一些企業經營困難重重,2011年央企負責人薪酬平均水平仍達到了72萬元。
2012年中集集團凈利潤同比下降47.46%,但時任董事麥伯良薪酬高達998萬元,6位副總裁中三位報酬超過350萬元。
中海集運2013年年報顯示,全年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巨虧,但其董事長仍然拿到了79萬元年薪。
來自《證券日報》的文章顯示:2013“能源央企高管薪酬排行榜”排在第一位的是中國神華執行董事、總裁凌文,年薪為159.56萬元;第二位為中煤能源的董事長、執行董事王安,年薪150.6萬元;第三位是冀中能源副董事長、總經理祁澤民,年薪為111.81萬元。從薪酬榜單可以看到,前三名都是煤炭行業的高管。雖然2013年煤炭行業整體大環境非常惡劣,全國煤炭消費量僅達36.1億噸左右,增幅由前十年年均增長9%左右下降到2.6%左右。與此同時,2013年煤炭行業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下降,主要煤炭上市公司包括中國神華、中煤能源和蘭花科創等數家煤炭企業凈利潤均出現大幅下滑。其中,中煤能源下降幅度最大,達到了57億元。然而,煤炭行業高管薪資水平仍高于其它能源行業的總體水平。
企業巨虧高管年薪不降反升的例子比比皆是,2013年度央企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中,ST大荒總經理薪酬漲幅竟高達2627.50%,但公司凈利潤則從2012年虧損約32億元,上升到2013年虧損51億元。退市長油2013年虧損近60億元,但總經理李萬錦依然享有52萬元的年薪。﹡ST天威凈利潤由2012年虧損17億元,上升到2013年虧損58億元,而總經理利玉海的年薪卻增加了近10萬元。巨額國有資產虧損與不食人間煙火的高管薪酬屢屢同時出現,刺痛人們眼球。
2.同是央企,高管收入存在較大不平衡
一般說來,企業高管的薪酬與其業績掛鉤,給企業掙大錢了,就應拿高薪。但是,對于設置了行政準入門檻、掌握核心資源的央企高管而言,許多效益被公眾認為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經營紅利,因此央企領導拿超高薪水一直備受爭議,成為拉大收入差距,激化社會矛盾的隱患。
來自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主管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2011年的一份研究報告,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行業工資差距高達3000%(世界平均水平為70%),石油、電力、煙草、金融和相關利益體的灰色收益在擴大這個收入差距。
這一現象一直持續,在2013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牽頭進行的針對央企和國企高管收入的調研中得到證實:央企和國企高管收入存在較大的不平衡狀況,出現了明顯的兩極分化,最驚人的數據來自金融行業。一家上市的金融公司,國有控股,其高管屬于國企派駐,體制內人士,其收入接近千萬元。
3.不透明導致隱性收入倍增且滋生腐敗
如果說公示年報中的薪水收入是央企高管唯一的收入也許民怨還不會這么重,但“不落腰包的腐敗”、“陳同海漏洞”卻是真實的讓人驚嘆。
國企高管的職務消費,本是因履行工作職責時發生的由企業承擔的消費性支出,合理也合規。但現實中,一些國企高管打著職務消費旗號,在衣食住行玩等方面享受特權,奢侈消費,頻頻上演“不落腰包的腐敗”。
從紀檢監督部門和媒體公布的情況來看,所謂“職務消費”的種類五花八門:為領導班子成員配備公務接待消費卡,在機場設立貴賓廳,超標配備公車,奢華接待宴請……特別是公務用車和業務招待,占到職務消費的大頭。以A股252家國有背景的上市公司為例,僅2012年年報公開的招待費就達65.25億元。
最著名的例子應該是國家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高嚴在公司某次內部會議期間住的是6萬元/天的特大套房,中石化原總經理陳同海的職務消費一度高達每天4萬元,以至于陳同海案發后,國企高管的職務消費腐敗被稱為“陳同海漏洞”。北京科技大學教授劉澄調研發現,目前一些國有銀行支行行長每年的職務消費仍高達幾百萬、上千萬元,防堵“陳同海漏洞”依然任重道遠。
4.成為改革阻力
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何以被擺到新一輪深化改革的突出位置?原因在于,薪酬結構不合理、支出不夠規范不僅是國企弊端的顯性部分,而且在利益導向下,有可能化為推動國企改革的某種阻力。
比如2013年的《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的執行就差強人意,根據《中國經營報》的報道: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已經展開實際行動,推進方式是“先易后難、逐步推進”,比如在收入差距拉大的現實下,改革將優先著手基層員工,而對于飽受詬病的央企高管收入則暫時擱置還可以繼續享受不合理的高工資。
在經濟金融專家@余豐慧看來:多少年來,不僅多次改革無果,而且竟然越改革薪酬越高,越虧損薪酬卻不降反升。不僅國企高管正常的薪酬極高,而且“職務消費”驚人到無所約束的地步。
三、圍繞央企高管薪酬的觀點解讀
圍繞著中央深化改革小組會議專門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媒體、經濟學者、網友都有不少的言論:學者、媒體對央企高管高薪改革參與并提出相關意見建議的比重達到42.5%,針對高管高薪現狀產生的觀點和情緒表達占比約為27.1%,單純對《方案》評價并認為顯示出改革的決心的占比18.1%,擔心會產生背道而馳的效果的有8%,其他占比約為4.3%。具體觀點分布如下: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金碚:公務員和國企負責人的工資,是國家可以直接調控的領域,薪酬制度直觀顯示公權力對于什么是“公平工資”的理解?梢哉f,這是國家向社會展示的收入分配公平性的導向性樣板,是國家意志的直接表現之一。如果在這方面無法充分展示出分配公平,怎么能期望實現全社會的收入分配公平?
因此,國企老總工資水平不應以私營企業尤其是國外私營企業為參照,而應以較高層級國家公務員薪酬水平為參照,必須體現其所有者國家的意志,這是國企對促進社會公平所承擔的責任和貢獻。當然,有些高度競爭性的國企老總薪酬可以實行高度市場化的薪酬機制,但典型的國企尤其是央企老總,即使同國家行政級別脫鉤,也需要實行國家認定的國家雇員級別制度。
這樣,我們就可以大體回答國企老總究竟該拿多少錢的問題了。如果是國家雇員,那么,原則上以較高級別的國家公務員薪酬為基本參照,加上體現經營業績和風險報酬的激勵性報酬,優秀的、創造了突出業績的國企老總還可以拿到比國家公務員更高的報酬。如果是企業雇員,那么,其薪酬同企業效益直接掛鉤,可以拿到與非國有企業同類高管收入水平相當的報酬。
財經評論人王瑩:過于強調國企負責人薪酬水平與市場看齊,比照設計股權、期權激勵模式,在強調國有企業的競爭性和逐利性的同時,卻忽略了國有企業的公共屬性。由于出資人監管不能及時到位,加之對國企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尚有欠缺,既不夠持續縝密,也無法剔除其高水平薪酬中的壟斷利益,這也造成了國企負責人薪酬市場化程度雖已大幅提高,但不僅沒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反而加大了國企高管與普通員工之間、國企之間、國企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之間的薪酬差距,甚至出現了高管自定薪酬的事。
獨立評論人陳虎:如果央企負責人仍同時享受副部級、正部級干部待遇,那你的薪酬就要按現在政府序列省部級干部待遇來,如果純粹的是企業管理人員身份了,那你的薪酬可以比政府序列的省部級干部高,而市場競爭類別的央企負責人,只要你做出了對應的貢獻,還可以比李華林更高。
對企業和高管進行分類管理
中國企業報研究院執行院長李錦:要想設定國企高管的薪酬標準,首先就必須堅持對企業和高管進行分類管理,一是將國企分為競爭性公司和公用性公司,前者可以參照市場標準并且略低市場,后者就應該參照公務員體系的薪酬標準;二是高管分為組織任命和市場競聘兩種,前者略高于公務員標準——法國是同級別官員收入的兩三倍,后者參考市場標準并且略低于市場價。習近平同志曾經說過,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這就應該是設定國企高管薪酬的一個基本原則。國企高管薪酬監管方式方法應與高管選拔任用制度相匹配,國企高管行政任命的就只應是“行政價”;競爭上崗具備明顯市場能力者,其薪酬可以是“半市場價”;沒有官員、半官員身份,面向全國、海外通過競爭招聘的職業經理人則可以是“市場價”。
引入職業經理人機制
《21世紀經濟報道》文章《央企高薪 一種無奈的均衡》:國企高管應拿多少薪資才算合宜?由于央企多被固化為一種政府經濟行為的延伸,而非真正市場主體,尤其是企業虧損而高管薪酬不降反升,這使其高管薪資始終處于市場缺信博弈之中,而備受爭議。但是,目前央企高管薪酬榜傳導的信息,可能恰是一種混合策略納什均衡,鑒于任何一方的參與人呼吁單方面改變策略,如推動央企高管薪資體系現代公司制度化,將打破這一納什均衡而導致所有人都得不到好處。因此,可選擇的方案是,推動國企高管與私企職業經理人市場并軌化,即國有資本運營化:一些國企可通過探索國有股優先股化,逐漸改造成國資投資運營公司,然后讓只占少數股東的私人資本主導具體實體的實際經營,國資投資運營公司根據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績效,在股權配置上進行相應的制衡。
網友@詹飛V:限制高管收入,還不如取消他們行政級別,重新聘用當職業經理人。一年100萬,沒能力的還是回去當秘書好了。
改革現有的央企管理體制,讓監管政策和規定能夠得到有效執行的問題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將央企薪酬信息全部公開在國際上沒有先例,目前也缺少切實可行的方案。由于特殊的身份和性質,央企大都接受體制內的監管,監管部門目前則缺少能力和動力來對央企薪酬進行有效管理。在現有體制下,唯有進一步加強對央企用人成本信息的公開,用民間的力量來監管央企薪酬,才能使其更加公平。
政策調控并非一點效果都沒有。從2009年以來,國資委[微博]等部門不斷出臺新政規范管理央企薪酬。如果這些政策能夠全部落實,會取得很好的效果。因此,下一步改革的關鍵還不是出臺哪些新的政策和規定,而是如何改革現有的央企管理體制,讓監管政策和規定能夠得到有效執行的問題。
取消壟斷紅利與身份紅利,市場辦法考核
財經評論家葉檀[微博]:要在國企內部建立正確的薪酬激勵機制,最重要的是取消壟斷紅利與身份紅利。在考核薪酬時,以全球相同產業、相近經濟體的薪酬作為參照系,才能得出大致的結果。如果高管與員工身份為公務員,則應堅決列入公務員序列。同時獲得身份保障與企業優厚薪酬是對企業薪酬體制最大的敗壞。
另一方面,企業必須上繳高額壟斷稅,在稅后細化推行企業經濟增加值(EVA)績效考核的辦法。所謂EVA績效考核辦法,即考核企業的稅后凈利潤,扣除了股權及債務成本,是對企業真正創造價值的考核,經過多年準備和試點,2010年將在央企中全面推行。有關專家曾經對央企2003年的EVA進行了測算,與以利潤衡量的結果差異很大。單純從利潤看,183家中有156家是盈利的,共創造1402億元的凈利;但從EVA看,僅49家在創造價值,這僅是以5%為加權資本成本計算,稅收還沒有計入在內?梢,如果真的用市場辦法考核企業高管根本發不出高薪。
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最根本的出路是探索市場化與政府監管的關系?偟姆较蚴亲屖袌銎饹Q定作用,但涉及到市場化和監管該怎么結合起來、薪酬管理如何授權董事會等具體問題,還需要去進一步研究。
網友@山水閑居客:若都交由市場處理,自會相對公平。
打破不透明,公開收入是第一要素
《新京報》文章《央企高管收入改革不宜擱置》:改革央企高管收入的前提是公開他們的收入,但除了上市公司部分高管外,其他央企高管收入均不透明。有關部門多年前曾承諾“適時公布”,但至今沒有下文。毫無疑問,只有徹底公開央企高管收入,才能討論收入是否合理,才能針對性改革,才能讓央企高管收入與績效、社會責任等掛起鉤來。
對現狀的理解(27.1%)
復雜狀況需區別對待
社科院博士后@馮立果觀察:國有企業這個概念十分復雜,似乎用一個標準來衡量也是不對的。
現狀描述
網友@徐志摩_上海 :雖然說國企的資本和收益是全民的,但是沒有實際分配,所有權就成了空洞的口惠。
網友@程啟禹:全民所有制企業你拿的國家的資源全民的資源資金賺的錢理應全國人民共享紅利,不是國企老板與國企職工得利,那叫共同分贓,行為就是小偷。
網友@新校校:國企的問題一是領導干部誰來監管,二是任人唯親嚴重,三是責任,搞得好不好照樣拿年薪、開好車!
角色混亂
網友@江城豎子:國有企業的問題根源在于使命沖突與角色沖突,前者使國有企業難以定位到底是以市場盈利為目標還是以社會服務為目標;后者導致國企領導人身上一方面有經理人的角色,一方面又具有行政官員角色。這兩點造成了國有企業長期的低效率,而這比壟斷更加為人詬病。
不合理是重點
經濟學者@光遠看經濟:國企收入的最大問題是該高的不高,該低的不低。有些企業,完全是靠市場起來的,企業的高管對企業的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卻沒有享受與其貢獻一致的待遇;而有些企業,完全靠壟斷,有些企業高管,完全是任命的,卻拿著遠高于其能力和貢獻的高薪。不合理是重點,高低其實不重要。
對《方案》的評價:改革有決心,為國企改革開道(18.1%)
經濟金融專家@余豐慧:央企高管薪酬改革不提國際接軌有深意!從習總書記講話看,中央下決心在改革上啃下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這塊最硬的骨頭,再次彰顯本屆中央政府推進改革的決心。
在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是反腐、反四風的深化。近兩年,中央提出八項規定,壓控限制三公消費,包括此次提出根除國有企業負責人額外“職務消費”等,將是今后長期趨勢。
《京華時報》特約評論員徐立凡:調整過高收入,取消職務消費,既是對不合理的國企收入分配秩序的規范糾偏,也是為需要持續深入的國企改革鳴鑼開道。
“中國網”文章《央企在改革薪酬制度上應該帶個好頭》:薪酬問題不單是國企再改革的關鍵節點,還是牽動全社會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因素。這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把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央企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這項重要改革,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的改革項目,表明中央對進一步推動國企整體改革進程是有著很大決心,也非常明晰地釋放將監督央企帶頭執行收入分配改革這個強烈信號。也非常明確地劃出了新的國企薪酬制度改革總體思路和路徑方向。當前中國經濟發展要適應新常態,國企改革也應契合這個階段性特征,從深化改革中創造和贏取制度紅利,并成為推動中國國有企業成長的新動力。
產生的影響:會不會有背道而馳的狀況出現?(8%)
網友@魚兒姐姐378:實際上國企已開始降薪,但降的只是一線員工的薪酬,現在國企的工資結構就是越辛苦越累的一線工資待遇越低,越輕松安逸的高管躺著也是高薪。所謂改革、降薪其實就是拿一線開刀,進一步擴大收入差距。
其他(4.3%)
信心比黃金更重要。承載著要對國企不合理收入進行調整的《方案》拉開了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的大幕,審議通過以來獲得各界普遍期望——借助這次改革將部分央企高管離譜的高薪能夠被改得更合理。
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是新一輪深化改革的開始,具有很強的標桿作用。相比以往的收入分配改革,此次改革由于是在之前“八項規定”和反腐敗的基礎上提出的,使得民眾的參與度、期待與信心都非常高,從上述的相關言論中就可以看出,而且專家、媒體也提出了很多建設性的意見。
同時作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部分,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應該放到全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大局中去統籌考慮,只有全國一盤棋,統一、協調、全面推進收入分配改革,確定收入差距合理范圍,按照這個標準著力縮小差距,這項改革才能取得實質性成效,才能不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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