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金融辦原副主任李若虹被查
涉嫌嚴重違紀,曾任廣發銀行董事長
新京報訊 (記者金彧)昨日,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金融辦原副主任李若虹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廣東省紀委官網公布了這一消息。
出生于1955年的李若虹,曾任廣發銀行[微博]董事長、黨委書記。1999年李若虹從中國銀行哈爾濱分行來到廣發行,歷任行長助理、副行長、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行長等職務,并于2006年12月18日起擔任董事長、黨委書記。李若虹的任期本應到2011年才結束,但于2009年6月19日提前提出辭職,并獲得廣發銀行董事會通過。隨后,李若虹出任廣東省金融辦副主任一職,直至去年6月卸職退休。
2009年,廣發行副行長王新涉嫌受賄受到查處,并于6月19日被正式逮捕。6月19日王新被批捕時,廣發行董事長李若虹以健康原因和配合上級要求調動提出辭職申請。
據媒體報道,王新事關廣發行重組過程中的不良資產處置問題。2006年2月底,廣發行將約560億元的不良資產全部剝離給了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在此過程中,可能存在違規操作的空間。
王新涉嫌受賄80萬余港幣及價值68萬元汽車,該案于2010年7月8日開庭,并于2010年10月25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
(原標題:廣東省金融辦原副主任李若虹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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