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自今年1月以來,包括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等在內的20多名能源領域的官員和國企高管因腐敗問題“落馬”。
為何能源領域腐敗頻發?究其原因,監管部門權力集中,能源企業壟斷行業,這種背景下,能源反腐中能源局官員與企業高管“成雙成對”出現的局面就不難理解。
能源項目投資數額大 有滋生腐敗的土壤
“能源是維系經濟生產不可或缺的原動力,是當代人們生活每分每秒都離不開的‘血液’。隨著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對煤、電、油等重要資源的需求量明顯增加,一些重要能源資源對外依存度大幅度上升,毫不夸張地講,能源安全問題是關系到國家穩定和發展的命脈問題。”國家能源局曾經對能源做過如何描述。
業內人士也表示,能源領域是國家重點投資領域,屬于資本密集型行業,投資數額大,動輒數以百億計。
以中石油為例,根據中石油2013年年報,中石油總資產為2.34萬億元,凈利潤為1295.99億元。評論人士表示,類似這樣的企業在采購過程中如果存在上千萬元的貓膩,向特定對象輸送利益,甚至建立某個無效的公司安插閑雜人等,相比其他行業要容易得多。
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民間資本的實力越來越雄厚,已經有能力進駐能源領域。但是,目前我國能源領域仍然處于壟斷經營。這讓在壟斷夾縫中艱難生存的民間資本不得不依附于權力,通過金錢換取進駐能源領域的機會,進一步滋生腐敗。
能源審批項目多 腐敗機會就多
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落馬”之前,小到投資幾個億的風力發電項目,大到投資幾百億的核電,從石油、煤炭開采,到電網、油氣管網、輸電線路建設,能源局囊括了幾乎所有能源領域的項目審批。審批項目多,腐敗的機會也就變多。
國家能源局官網顯示,煤炭司的主要職責為:擬訂煤炭開發、煤層氣、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協調有關方面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后產能、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電力司的職責:擬訂火電和電網有關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
當這些領域高度壟斷而長期不透明,這就使得原本可能獨斷專行的審批權,更加無從監管。
從能源局審批業務構成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省級能源發展規劃審批、水電站及核電項目核準、區域性能源綜合發展規劃審批、煤層氣商品量分配計劃審批等是核心業務,審批大權仍在能源局手中。此外,能源局還可以與發改委會同辦理跨區域電網輸配電價的審核。
能源項目審批權力集中 決策不透明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全國能源項目審批大權集中在少數官員手中,在項目申報中,他們掌握生殺大權,容易衍生權力尋租和腐敗。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王俊掌管的新能源司,僅“金太陽”工程,歷年來財政補貼已經達到上百億元,各級能源主管部門的官員,成為光伏企業爭相公關的對象,已經衍生成為灰色利益鏈條。
同時,我國能源決策作出過程并不透明,除了能源機關內部幾位手握實權的高官,甚至是“一把手”了解能源決策作出的具體過程外,基本上無人知曉,這就給“暗箱操作”打開了方便之門。
媒體報道稱,此番被曝光家中儲藏了上億現金的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很可能因為煤炭項目審批、干預項目招投標、介紹工程拿回扣而被調查。其實,在煤炭黃金十年里,只要能夠獲得采礦權,不要說1億,就是幾個億,很多人也愿意拱手相送。
目前,我國投資項目已由審批制變為以“跑路條”為標志的核準制。所謂“路條”,就是國家能源局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批文。
在這種形勢下,企業會想方設法通過一切方式來加快審批。而買通監管者事實上成為一種可行選擇時,一些原本環評不過關等資質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個案,也因此具備了“跑部錢進”獲得“路條”的可能。
為杜絕腐敗的產生,國資委[微博]進一步強調,要求在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企業和部門,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同時,新一屆政府與中央向腐敗頻發的能源領域開炮,不僅查清了腐敗,而且起到了巨大的震懾作用,對防治腐敗的產生,彰顯了把“權力關進籠子”里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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