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他們的理由
張斌 歐陽曉紅 吳思
恐慌,往往源于內心對事物的未知而產生的不安全感。
李先生(化名)將身邊一群正在移民的朋友定義為“恐慌性”移民者,他們是這樣一個特定的群體:早年創業或許不太“清白”,近些年已步入正軌,目前擁有幾個億的身價,“賺錢”的欲望在逐步減退……
這些人前些年還在為“移或者不移”糾結,這一次又有一部分下定了決心。
“就是感覺走了安全,在這里說不準會發生什么事兒。”李先生說如不是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自己肯定也早就移民了。
富人移民是近幾年一直持續并且不斷攀升的事件,近期的一股潮流發生在《國務院關于修改〈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的決定》公布之后。
該《辦法》新增一條規定:“擁有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中國居民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申報其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有關情況。”并于2014年1月1號開始實施。
應該說,要求公民申報海外資產、負債情況是近年來各國慣例,如美國在2011年底就由聯邦國稅局公布了《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部分實施細則。而加拿大法律對瞞報海外收入的懲罰也相當嚴格。
“當然中國的這項規定只是要求申報的階段,目前并沒有說要對個人的海外資產征稅,但我個人感覺這是大方向,說不準在某個時點就開始了。”李先生笑著說。
“李先生們”的猜想和擔心并非完全空穴來風。
正如許多關于FATCA實施細則的評論所指出的,公民海外資產申報最重大的意義,是防止和避免普通公民海外避稅逃稅,增加國庫收入。
國家外匯管理局給出的解釋是:這次修訂立法的初衷是強化大家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意識,更加有效的監控“熱錢”流動。李先生說,倘若此次推行“決定”的目的之一(或主要目的)果真在此,理應坦白告訴與稅款利益攸關、理應享有相關知情權的普通公眾;倘果意在有人猜測的海外反腐,也應把個中邏輯關系交代清楚,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誤會與麻煩。
過去的十幾年間,中國發生過幾輪移民潮,主要源于對政策的不確定性而產生的恐慌。
李先生談及自身感受,他說,中國社會對財富的“原罪”的追問以及不時引發的“仇富”心態讓人時刻找不到安全感。“可以說我身邊的人是分幾個階段離開這里的。”
在李先生看來,2004年開始出現“國進民退”,對民營企業造成了很大的沖擊。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國有企業的生產率增長一直低于民營企業。然而到了2003年以后,民營企業生產力的增長幅度反而低于國有企業。再加上,民營企業開始從制造業中溢出,往產業鏈的上游走,想進入金融和能源行業,但這兩個行業都是壟斷領域,無法進入,所以民營企業家們開始出走。而且,政策環境對民營企業不夠友好,再加上社會對民營企業家原罪的質疑,使得他們的生存狀態沒有想象中的好。所以,如何保護自己的財富,成為當時中國民營企業家移民的一個理由。
然后就是2009年年中,金融危機還在延續,而當時國內的政策走向看不清楚。又一批人選擇了“出走”,主要原因有三個:第一,生意越來越難做,國內的投資環境也不好,金融危機后“國進民退”的趨勢更為明顯;第二,各種稅費太高;第三,貧富差距在拉大,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多,沒有安全感。
“現在,新的一輪又來了。”李先生說。2013年底,胡潤百富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2013年已經移民、正在申請移民和正考慮移民的富豪比例加起來,比2012年上升了6.7%達到64%,其中,已經移民的億萬富豪已經占到了三分之一。
由于富人移民而帶來的財富流失也讓人驚嘆。Boston Consult-ing Group研究機構得出的數據是大約4500億美元,該機構還表示,中國富人的海外投資在未來三年預計將翻番。
倫敦財富咨詢機構Wealth Insight的研究則顯示,中國富人現在有大約6580億美元的資產隱藏在海外,相當于40796億元人民幣,抵得上中國一年財政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多。
在這些數字背后,人們更加關心的是,中國人為什么越富越移民?
“中國人移民當然有著各種各樣的理由,子女教育、生活方式、生活環境等等,做出移民的決定一定是一個綜合結果。但是恐慌、沒有安全感應該是富人移民最主要的原因。”李先生又拿《國務院關于修改〈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的決定》的出臺為例,他說:“對政策看不清楚,這就會導致每個人內心猶豫自己要不要去申報。申報吧不知道會對自己產生什么樣的影響,但是如果不去申報人家一旦查你又是違法,這才是讓人最不舒服的地方。很多人索性就走了,主動權說不定更大一些。”“所以,直面富豪移民問題的落腳點是權利保護和提升制度可預期性。”李先生說,“惟有打造一個公平、正義、法制的社會環境,才能既保護窮人權利,又保護富人權利,并且,可以避免把富豪放在社會的對立面。我們應正視富人移民的社會心理和制度困境。”
一位國稅系統人士的內部表示可能會讓“李先生們”的心暫時放下來:“本次修訂稅收管理還是其次的,目前主要是先把海外資產的信息庫建立起來。真的開征海外資產稅,我們國家監管技術層面仍有問題:一是國外的稅制與國內的稅制如何去匹配,這涉及到國外稅收和國內稅收如何相抵,如何計算成本等等問題;第二是國外的個人稅收信息如何拿到。這些要去落實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但是從申報制度的完善這個角度《國務院關于修改〈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的決定》的出臺是有必要的。”“很多表態是應該公開化的。”李先生說,“可預期的政策環境對大家都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