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強大動力。回顧35年改革開放歷程,改革與開放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改革為開放創造體制基礎和內在條件,開放為改革提供經驗借鑒和活力源泉。當前,我國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發展處于轉型期和換擋期,需要通過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進一步促進國內體制改革,為我國經濟長遠發展再造一個“開放紅利期”。《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高瞻遠矚、審時度勢,對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作出了重要部署,必將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產生深遠影響。
一、正確把握我國對外開放面臨的新形勢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始終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斷拓展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實現了從封閉半封閉到全方位開放的偉大歷史轉折。對外開放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和活力,推動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升了我國的綜合國力、國際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也促進了中國與世界各國的共同發展。今天,我國開放型經濟已站在新的起點上,面臨的國內外環境正在發生深刻復雜的變化。主要表現在:
(一)經濟全球化的驅動力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總趨勢沒有改變。受種種因素影響,多邊貿易體制發展坎坷,多哈回合談判徘徊不前,貿易投資保護主義升溫,經貿摩擦政治化傾向抬頭。同時,區域經濟合作蓬勃發展,各類自由貿易協定大量涌現,成為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動力。截至今年7月,向世界貿易組織通報并仍然有效的區域貿易安排共249個,70%左右是近10年出現的。目前,世界貿易組織159個成員方中只有1個沒有參與區域貿易安排。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PP)、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伙伴關系協定(TTIP)等超大自由貿易區正在孕育,將對經濟全球化的走向產生深遠影響。我國建設自由貿易區形勢緊迫。
(二)世界經貿格局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國際金融危機后,不少發達國家深陷債務危機的沼澤,經濟復蘇艱難曲折,發展中國家成為拉動世界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一批新興經濟體快速崛起,金磚國家占全球經濟總量的比重超過20%,全球經濟格局“東升西降”更加明顯。據聯合國[微博]貿發會議統計,2008—2012年,發展中國家進口總額年均增長10.9%,明顯高于發達國家3.3%的增速,占全球進口的比重由39%升至45%。全球需求結構深刻調整,要求我們在鞏固傳統市場的同時,加快開拓前景廣闊的新興市場。
(三)國際產業競爭與合作的態勢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從全球范圍看,國際產業分工與合作仍在深化,但出現一些值得關注的新動向。受新興經濟體綜合制造成本上漲的影響,勞動密集型產業特別是低端制造環節加速向低收入國家轉移;在發達國家“再工業化”政策的牽引下,一些中高端制造業向發達國家回流;服務外包和服務投資成為國際經貿合作新熱點,為新興經濟體提升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帶來了機遇;新能源、云計算、3D制造、基因診斷與修復等新技術革命取得新突破,各國均對新興產業發展寄予厚望,搶占產業制高點的競爭日趨激烈。
(四)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的基礎和條件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目前,我國經濟總量居世界第二位,成為第一大出口國、第二大進口國、第二大吸收外資國、第三大對外投資國、第一大外匯儲備國,這為我國進一步擴大開放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同時,廣闊的國內市場、充足的資金、日趨完備的基礎設施、強大的產業配套能力,以及不斷增強的企業創新能力和國際化經營能力,也為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提供了有利條件。但隨著我國邁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勞動力、土地等各類要素成本進入集中上升期,低成本制造的傳統優勢受到削弱,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約束強化。如何鞏固傳統優勢、增創新優勢,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
(五)國際社會對我國的認知和期待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隨著綜合國力提升,我國在國際經濟治理體系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不斷增加,各方在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更加關注中國的立場,更加注重對我國的借重與合作。同時,我國被加速推向國際事務前臺,一些發達國家在全球經濟再平衡、應對氣候變化、人民幣匯率、知識產權保護、市場開放等方面對我國的要求越來越高,一些發展中國家對我國的期待也越來越多。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作為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外界認知同我國實際情況的落差,給我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帶來復雜影響。
形勢逼人,不進則退。世情、國情的深刻變化,帶來的機遇前所未有,挑戰也前所未有。唯有適應對外開放新形勢,全面把握機遇,沉著應對挑戰,才能在錯綜復雜的外部環境中站穩腳跟,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把握主動。
二、努力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涉外經濟體制改革邁出堅實步伐,初步建立了符合自身國情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開放型經濟體制。但總體看,我國開放型經濟體制建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比較突出,有些體制不適應國內外形勢和開放型經濟自身發展的需要。比較而言,外貿體制改革更深入一些,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體制改革相對滯后;沿海地區開放型經濟體制比較成熟,內陸地區相對滯后;企業改革步伐較快,政府職能轉變和中介組織建設相對滯后。《決定》著眼長遠,明確了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主攻方向,也立足當前,提出了不少重要舉措。主要包括:
(一)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
現階段利用外資不是簡單的引進資金,更重要的是吸收國際投資中搭載的技術創新能力和先進管理經驗,這對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至關重要。三十多年來,我國制造業的整體競爭力得到極大的提升,躍居全球第一大制成品出口國,得益于制造領域實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對外開放。相比之下,我國服務業開放程度低,競爭力弱,仍是經濟發展中的一塊“短板”。壯大和發展服務業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重點是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的外資準入限制。服務業不僅要對外開放,也要對內開放。
(二)創新利用外資管理體制
多年來,我們采取逐案審批和產業指導目錄的外資管理方式,同時,在一些領域對內外資企業實行不同的法律法規。這種管理方式的優點是產業政策導向性強,缺點是審批環節多,政策穩定性不足,容易導致“玻璃門”、“彈簧門”等問題,行政成本和營商成本都較高。而世界越來越多國家采取“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方式,將禁止或限制外資進入的領域列入清單,未列入的領域外資均可進入,內外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這種管理方式有利于規范和約束政府行為,為企業創造一個穩定、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我國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借鑒這種管理模式,最大限度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糾正“重事前審批、輕事后監管”的傾向,賦予各類投資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不僅擴大了服務業市場開放,而且試行了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模式。今后國家將在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為在全國推行這種管理模式積累經驗。
(三)改革對外投資管理體制
從貿易大國到投資大國、從商品輸出到資本輸出,是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的必由之路。近十年,我國對外投資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高速增長,累計對外直接投資超過5000億美元,躋身對外投資大國行列。但總體看我國企業走出去仍處于初級階段,特別是對外投資管理體制建設相對滯后,不能完全適應對外投資加快發展的新形勢,在投資審批、外匯管理、金融服務、貨物進出口、人員出入境等方面存在諸多障礙。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關鍵是深化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放寬對外投資的各種限制,落實“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確立企業及個人對外投資的主體地位。對此,《決定》提出了“三個允許”,即“允許企業和個人發揮自身優勢到境外開展投資合作,允許自擔風險到各國各地區自由承攬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允許創新方式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并購投資、證券投資、聯合投資等。”這是廣大企業和投資人的熱情期盼,充分體現了國家支持企業加快走出去的政策導向,必將推動我國對外投資邁上新臺階。
(四)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
與多邊貿易體系的開放相比,自由貿易區有對象可選、進程可控的特點,可以起到以局部帶動整體的開放效果。目前,我國已經簽署了12個自由貿易協定,但與發達國家相比,總體水平不高、規模有限。今后,我們要繼續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在全球貿易發展中的主導地位,同時要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形成以周邊為基礎、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拓展改革開放和國民經濟發展空間。要抓緊打造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升級版,進一步提升區內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積極推進中韓、中日韓、中澳(大利亞)、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推動亞太經濟一體化進程;適時啟動與其他經貿伙伴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五)擴大內陸地區對外開放
當前,我國內陸地區開放型經濟發展面臨歷史性機遇,但由于既不靠海、也不沿邊,存在開放口岸少、物流費用高、區域轉關難等諸多亟待破解的制約因素。擴大內陸開放是一篇大文章,要從體制機制、政策環境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夯實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基礎。要創新內陸加工貿易模式,推進整機生產、零部件、原材料配套和研發結算在內陸地區一體化集群發展,使內陸地區成為沿海加工貿易鏈條的承接地。要統籌推進內陸地區國際大通道建設,加快建設面向東南亞、中亞、歐洲等地區的國際物流大通道,支持內陸城市增開國際客貨航線,發展江海、鐵海、陸航等多式聯運,形成橫貫東中西、聯結南北方的對外經濟走廊。要推動內陸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擴大“屬地申報、口岸放行”等改革試點,使內陸地區貨物進出口逐步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提高口岸通行效率,降低通關成本。
(六)加快沿邊開放步伐
我國同14個國家毗鄰,陸路邊境總長2.28萬公里,沿邊139個縣級行政區國土面積合計約200萬平方公里,居住著45個少數民族。加快沿邊開放,對優化對外開放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建設繁榮穩定的邊疆具有重大戰略意義。近年來,沿邊地區對外開放邁出了堅實步伐,但受歷史、自然條件和周邊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沿邊地區開放型經濟規模總體偏小,經貿合作層次不高,與周邊國家合作機制不健全,經貿和人員往來便利化水平亟待提高。目前,我國加快沿邊開放的有利條件在增多。周邊國家人口眾多,能源資源富集,近年來經濟普遍發展較快,與我開展經貿合作的愿望強烈。近期,習近平總書記出訪中亞和東南亞國家期間,分別提出共同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構想,引起相關國家的強烈共鳴,為我國加快沿邊開放帶來了重大機遇。推進沿邊開放要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東西互動、內引外聯的原則,在“邊”字上做文章,從合作機制和開放政策上尋求突破。要創新沿邊開放政策,允許沿邊重點口岸、邊境城市、經濟合作區在人員往來、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實行特殊方式和政策,提高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水平,培育特色優勢產業。要發揮金融對沿邊開放的支撐作用,建立開發性金融機構,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為沿邊開放提供良好條件。要鼓勵邊境地區與毗鄰國地方政府之間建立高效務實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毗鄰地區經貿和人員往來中的問題。
(七)改革行業商(協)會管理體制
行業商(協)會是現代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開放型經濟規模不斷壯大以及政府職能加快轉變,制定行業標準、規范行業秩序、開拓國際市場、應對貿易摩擦等方面越來越離不開商(協)會的作用。但受法律地位不明確、職能定位不清晰、管理機制不靈活等體制因素的制約,我國商(協)會存在發展活力不足、服務不到位、行政色彩濃厚等問題。發展和規范商(協)會,要從思想認識、政策環境、機構建設、管理制度等方面消除障礙,把本不屬于行政范疇的職能還給商(協)會,政府可通過購買服務等多種途徑予以支持。《決定》指出:“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這是經濟社會管理方式的重大創新,對今后商(協)會改革與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隨著大批面向市場、依法運行的商(協)會涌現出來,政府和企業之間的聯系將更加緊密、暢通,政府宏觀管理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都將大幅提高。
三、在改革創新中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
35年的實踐證明,改革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提升經濟整體競爭力的必由之路,體制變革催生的競爭優勢最全面、最穩定、最持久。哪個時期開放型經濟體制改革力度更大,哪個時期經濟整體競爭力就提升更快;哪個地區開放型經濟體制更成熟,哪個地區的經濟就更具活力。《決定》對構建開放型新體制作出了重大部署,隨著這些部署逐步得到貫徹落實,一定會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形成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
(一)培育產業綜合競爭新優勢
“十五”時期我國出口年均增速高達25%,“十一五”時期降至15.7%,近兩年已轉為個位數增長。這既是國際市場需求不振的結果,更是我國經濟傳統競爭優勢逐步弱化的反映,充分說明單純依靠廉價資源和廉價勞動力支撐的開放型經濟發展模式終究是不可持續的,也是不可能建成經濟強國的。《決定》提出,改革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放寬外資準入限制,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創新對外投資方式、鼓勵企業并購國外研發機構和知名品牌等重大舉措,就是要進一步發揮開放對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的引領作用,推動開放型經濟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提升轉變,從成本優勢向以人才、資本、技術、服務、品牌為核心的綜合競爭優勢轉變,努力提高在國際產業分工中的地位。
(二)培育全方位開放新優勢
當前,中西部地區僅擁有全國約13%的進出口、17%的外資、22%的對外投資,這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也凸顯出我國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后勁。我國擴大對外開放的巨大潛力和回旋余地在中西部地區,拓展開放型經濟廣度和深度的重要方向在中西部地區。中西部地區開放型經濟已經駛入快車道,展現出十分廣闊的發展前景。《決定》提出,擴大內陸和沿邊開放,創新內陸開放和沿邊開放模式,就是要因勢利導、順勢而為,挖掘廣大中西部地區的開放潛力,激發開放活力,加快形成海陸統籌、東西互濟的開放新格局。
(三)培育穩定、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新優勢
當今世界,人才、資源、資金、技術、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營商環境成為一個國家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的重要依托,是經濟軟實力的重要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并不斷完善,但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市場中介組織不發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滯后,大幅增加了企業的營商成本。《決定》提出,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統一市場準入制度,統一市場監管,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就是要積極對接國際先進理念和通行規則,大力營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透明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法制環境,保證各類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增強各類企業長期投資中國的信心。
(四)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的新優勢
規則和標準的競爭是最高層次的競爭。我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進入了重大經貿問題談判的核心圈,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國作為現行國際經貿規則適應者、遵循者的角色沒有根本改變。《決定》提出,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堅持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加快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等國際經貿新議題談判,擴大同各國各地區利益匯合點,就是要以更加積極、自信、負責的姿態,參與國際體系變革和國際規則制定,參與全球性問題治理,增強我國在國際經貿規則和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推動國際經濟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更好地維護我國的根本利益和人類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