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北京大學中國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盧鋒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允許各類資本形式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是新提法,這將更加強調進一步引入競爭,強調不同所有制經濟市場主體地位的公平和平等性。
“對非公有制經濟去歧視化”
新京報:《決定》公布,提出要積極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你認為有何新亮點?
盧鋒:自從改革開放以后,中央文件將我國基本經濟制度表述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其中,多種所有制經濟就是混合所有制經濟。而混合所有制經濟也不是新概念,是經濟學中一個傳統的概念,不過,這個概念出現在中央政策文件中是有突破性的。
新京報:哪些方面有突破?
盧鋒:交叉持股和相互融合,就是新提法,包含了一些新內容。
這種提法意味著更加強調競爭,進一步引入競爭,對非公有制經濟去歧視化,可以在一個競爭的環境中相互融合。過去數十年,或許國有企業更強勢一些,有些地方政府帶有一定的意圖去鼓勵相關產業的兼并,民營企業處于劣勢。
不過,按照現在的表述,交叉持股,就意味著不同所有制經濟可以是雙向的也可以是多向持股。所以,這種表述在操作意義上強調他們市場主體地位的平等性,在一個公平的、平等的、開放的環境下運作。
參股比例或因行業差別而不同
新京報:《決定》還提及“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這種表述有何突破?
盧鋒:“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有突破,但是允許參股的比例或許根據行業差異而有所不同。
此外,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這是有意義的闡述。
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國企,現在是上市公司,員工和投資者都可以持股。在過去的許多國企推行員工持股試點,但是并未大面積實施。現在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企業員工持股,形成利益共同體是一種改革。在可以做的地方開一些口子,朝市場方向更進一步改革。
新京報:前幾天有消息稱,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為15%,后來被國資委否認。
盧鋒:持股比例不可能一下放得很開。我想國資委會根據行業差異,制定有差別的持股比例。
新京報記者 金彧
(原標題:“交叉持股強調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