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5日電 (財經頻道 曾會生)十八屆三中全會全會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其中對財稅改革的表述可謂濃墨重彩。專家分析,公報對財政的職能定位提高到了國家治理的高度,財稅改革將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中心環節。
財政成為全面深化改革中心環節 是國家治理的基礎
全會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在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專訪時表示,過去是把財稅改革當作經濟改革的一個環節和手段。現在公報表述是對財政職能的新定位,跳出了經濟學的角度,而是把它放在國家治理的高度,包括在社會層面甚和政治層面的綜合性的作用,這樣財政才能成為國家治理的重要支柱。
“促進社會公平,是社會層面促進國家長治久安,不再是過去的財力保障,而是一種制度保障,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劉尚希說,這意味著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財政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
他強調,在新一輪改革中,財政將發揮關鍵性作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心環節。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是,完善國家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而財政就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
“法”字當頭 政府花每一分錢都要有法律依據
日前媒體報道稱,在我國的18個稅種中,真正通過人大立法的只有3種。對此,三中全會公報明確了要完善立法工作。
“完善立法,就是‘法’字當頭,現代財政制度的一個特征就是法治化。”劉尚希對中新網財經頻道解析,改革要法治化,明確事權、改革稅制和透明預算都需要法治化,不僅稅收和預算要法定,整個國家的財政都應該法定。
劉尚希認為,法治國家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依法理財,遵循法定主義才能做到依法理財,才談得上依法行政和法治國家。
他指出,最重要的是稅收法定主義和預算法定主義,政府征收每一分錢都要有法律依據,政府花的每一分錢都要來自預算,如果在預算之外就是非法。現代財政制度跟法治緊密聯系,沒有法治也談不上現代財政制度。
他對中新網財經頻道分析,許多稅種征收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是歷史原因形成,都是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制定條例,按行政法規征稅。“目前我們只有預算法,預算法只是單行法。應該有稅收基本法、財政基本法,沒有一個整體的法律是一個缺位,所以我國財稅立法的任務比較重”。
劉尚希還表示,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整個財政體制的調整也需要依法進行,這是一個非常急需解決的問題。
穩定稅負給出一顆定心丸 稅收與經濟增長同步
據悉,目前我們國家的宏觀稅負是GDP的35%,不少網友認為稅負比較高。對此,三中全會也做出了回應,其中指出要穩定稅負。
對此,劉尚希表示,跟經濟增長相比,一方面稅收不能高得太多,宏觀稅負上升,民眾受不了;也不能低太多,不然財政赤字壓力就會增大。“穩定稅負是最佳的選擇。”在他看來,現在不是大規模增加稅負或大規模降低稅負的時間。
“穩定稅負跟結構性減稅不是一個概念,并不是說穩定稅負就不能結構性減稅,通過結構性減稅也能實現稅負的穩定,甚至避免稅負增長過低,促進稅收的穩定。”他對中新網財經頻道表示,以后宏觀稅負要跟GDP增長同步,相當于給出了一顆定心丸。
公報還表示,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劉尚希認為,就是要進行財稅制度改革,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財權事權分配,包括在支出中的責任,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對于備受關注的營改增,劉尚希表示,目前正在進展中,預計“十二五”期間基本可以落實到位。他認為,對于財稅改革,之后的《決定》會形成更加具體和細化的方案。(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