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3.2%。其中,城市上漲3.2%,農村上漲3.3%;食品價格上漲6.5%,非食品價格上漲1.6%;消費品價格上漲3.2%,服務價格上漲3.1%。1-10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2.6%。
10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0.1%。其中,城市上漲0.1%,農村持平(漲跌幅度為0);食品價格下降0.4%,非食品價格上漲0.3%;消費品價格下降0.1%,服務價格上漲0.4%。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10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6.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約2.11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上漲31.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81個百分點;肉禽及其制品價格上漲5.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43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上漲5.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6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8.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7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6.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6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3.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1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下降0.2%。其中,酒類價格下降0.9%,煙草價格上漲0.3%。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2.4%。其中,服裝價格上漲2.5%,鞋類價格上漲2.0%。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5%。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8.0%,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5%。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0%。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4.2%,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1.4%,醫療器具及用品價格上漲0.6%,西藥價格上漲0.3%。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0.6%。其中,通信工具價格下降6.6%,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下降2.2%,交通工具價格下降1.3%,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3.1%。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2.5%。其中,旅游價格上漲8.4%,教育服務價格上漲2.8%,文娛費價格上漲2.0%,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3.1%。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2.6%。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4.5%,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1.5%,水、電、燃料價格上漲0.6%。
據測算,在10月份3.2%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0.9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2.3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10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下降0.4%。其中,鮮菜價格下降2.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9個百分點;蛋價格下降5.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5個百分點;水產品和鮮果價格均下降0.9%,合計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4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0.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1個百分點。
10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上漲0.3%。其中,衣著、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分別上漲1.0%、0.8%、0.2%、0.1%和0.1%,交通和通信價格下降0.3%,煙酒及用品價格持平。
2013年10月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10月 | 1-10月平均 | ||
環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
居民消費價格 | 0.1 | 3.2 | 2.6 |
其中:城市 | 0.1 | 3.2 | 2.5 |
農村 | 0 | 3.3 | 2.8 |
其中:食品 | -0.4 | 6.5 | 4.6 |
非食品 | 0.3 | 1.6 | 1.6 |
其中:消費品 | -0.1 | 3.2 | 2.5 |
服務 | 0.4 | 3.1 | 2.8 |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 0.3 | 1.8 | 1.7 |
其中:不包括鮮菜和鮮果 | 0.2 | 2.3 | 2.4 |
分類別 | |||
一、食品 | -0.4 | 6.5 | 4.6 |
糧 食 | 0.3 | 3.8 | 4.8 |
油 脂 | 0 | -3.5 | 1.2 |
肉禽及其制品 | 0 | 5.8 | 4.3 |
其中:豬肉 | -0.4 | 5.2 | -0.3 |
牛肉 | 0.9 | 18.8 | 27.7 |
羊肉 | 0.6 | 12.5 | 13.9 |
蛋 | -5.9 | -0.7 | 6.7 |
水 產 品 | -0.9 | 6.4 | 3.8 |
鮮 菜 | -2.8 | 31.5 | 7.4 |
鮮 果 | -0.9 | 8.8 | 6 |
液體乳及乳制品 | 1.5 | 7.5 | 4.9 |
二、煙酒及用品 | 0 | -0.2 | 0.5 |
煙 草 | 0 | 0.3 | 0.5 |
酒 | 0.1 | -0.9 | 0.5 |
三、衣著 | 1 | 2.4 | 2.3 |
服 裝 | 1.1 | 2.5 | 2.5 |
鞋 | 0.9 | 2 | 1.6 |
衣著加工服務費 | 0.4 | 5.8 | 7.1 |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0.1 | 1.5 | 1.5 |
耐用消費品 | 0 | 0.5 | 0.3 |
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 | 0.5 | 8 | 8.9 |
五、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0.1 | 1 | 1.4 |
中藥材及中成藥 | 0.2 | 4.2 | 3.1 |
西 藥 | 0.1 | 0.3 | 0.2 |
醫療保健服務 | 0 | 1.4 | 1.6 |
六、交通和通信 | -0.3 | -0.6 | -0.4 |
交通工具 | 0 | -1.3 | -1.2 |
車用燃料及零配件 | -1.7 | -2.2 | -0.7 |
車輛使用及維修費 | 0.2 | 3.1 | 4.2 |
通信工具 | -0.5 | -6.6 | -8.6 |
通信服務 | 0 | -0.1 | -0.1 |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0.8 | 2.5 | 1.5 |
教育服務 | 0.1 | 2.8 | 2.8 |
旅 游 | 4.9 | 8.4 | 2.5 |
八、居住 | 0.2 | 2.6 | 2.8 |
建房及裝修材料 | 0.1 | 1.5 | 1.1 |
住房租金 | 0.2 | 4.5 | 4 |
水、電、燃料 | 0.2 | 0.6 | 1.8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范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于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余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