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2011年9月,河南圣沃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沃擔保)資金鏈斷裂引發河南擔保業危機開始發酵,并出現一定范圍的擠兌現象,時至今日其后續影響依舊未了。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由于河南對擔保行業的整治,一些擔保公司為了規避注冊資金的門檻要求,變身為資產管理公司,繼續大肆攬儲。
資金難兌付/
今年8月28日,鄭州市召開了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和擔保機構規范整頓工作會議。據會議通報,截至8月,鄭州市共對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立案84起,涉案金額約830億元,其中涉及擔保公司的案件有48起,共涉及50家擔保公司。
在洛陽、南陽、焦作等地,擔保公司“跑路”事件時有發生,投資者也因此遇到兌付難題。此前,本報曾對涉案金額達6億的洛陽國擔投資案件進行過報道,由于該案涉及的投資者達三千多人,當地政府特成立十幾個追贓組。此案的受害者代表李明表示,他們現在是又急又氣又無奈,盡管開了十幾次會,但是資金兌付依然沒有說法。
在洛陽,兩年前發生的洛陽信昌源擔保公司案同樣遭遇兌付難題。據信昌源案的投資受害者肖勝說,該案累計吸收公眾存款巨大,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至今未兌付。
資產管理公司“理財”/
2011年高峰時,河南的擔保公司數量曾一度達到1600多家。但河南各地頻發的非法集資案中,擔保行業是重災區,這也使得擔保公司成為當地整頓的重點。
兩年前河南省就開始從上到下對擔保行業進行規范整頓,至今這場整治行動沒有結束。
目前,河南各地從注冊門檻、監管等方面對擔保行業繼續進行治理。鄭州一位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鄭州有800多家擔保公司,最近一次通過審核的只有70多家,注冊資金的門檻是1億元。
“其他擔保公司為了規避注冊資金的門檻要求,大多以資產管理公司的名義存活下來,因為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金只需要3000萬元。”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這些新的“公司”重操舊業,仍在以理財名義攬儲。
昨日(10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致電河南幾家資產管理公司了解理財情況,其中一家位于鄭州花園路的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理答復稱,他們公司的理財與房產投資掛鉤,十萬元起步,投資的資金明年可以直接充抵購房資金,“如果不需要房產,則以每年14%的利息支付。”
該公司的主頁介紹稱,公司按國際金融資本管理標準以及國內綜合資本管理規范建立的,是集資本管理、資本運營、投資服務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專業第三方理財顧問機構。
另外,記者發現,還有的資產管理公司直接以高息理財攬客,并將業務發展到河南各縣市,尋找地方優質的客戶資源。
監管部門繁多/
投資者有所不知的是,雖然遍布洛陽街頭的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都在從事著同樣的攬儲業務,但它們卻被劃歸不同的政府部門管理。
洛陽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擔保公司一般由河南省工信廳管,洛陽市從去年底也進行了分類監管,比如股權投資公司由發改部門監管,而民間小規模投資公司則由工商部門代管。
河南省投資擔保公司的審批機關為河南省工信廳,不過,該廳一名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說,雖然該廳的融資擔保處確實是擔保公司的對口處室,但主要的職責卻是負責省內融資擔保公司的許可證發放,日常監督主要是看公司報表,“至于資產管理公司則不歸我們管。”
河南工信廳融資擔保處有關負責人明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無論是投資管理公司還是融資擔保公司,無論是以理財還是其他名義,只要吸收公眾存款都是非法的,“至于投資者個人覺得利息高而(向這些公司)進行投資,那是市場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不過,河南多名投資者表示,這些公司均有正式的資質,政府應該要履行監管的責任。肖勝給記者出示了 《河南省融資性投資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其第四條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對融資性投資擔保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實施以防控風險為核心的持續動態監管。”
不過,河南的一位地方工商局人士說,對于這些公司所進行的投資理財業務確實難以監管,一方面隱蔽性強,另一方面公司還會通過做假賬等方式來規避監管。
(文章中涉及的投資者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