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軻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悉,國家海洋局13日發出行政復議受理通知書,決定受理河北漁民李希忠等人針對蓬萊19-3油田開發生產整改及調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核準批復的行政復議申請。
這是康菲渤海溢油事故應對處置行政爭議中,首例進入法律救濟程序的案件。
今年2月16日,國家海洋局發布公告,稱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已取得蓬萊19-3油田總體開發工程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核準文件,同意該公司逐步實施恢復生產相關作業。
在中國政法大學環境公益律師的幫助下,李希忠、于慶寶等4位曹妃甸港附近的養殖戶,于4月3日向國家海洋局提出了撤銷以上環評批文的行政復議申請。
據了解,4位漁民中,有3人的養殖場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柳贊鎮,另一人距柳贊不遠,屬同一片海域。根據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專家的潮流特征分析報告,已被確認遭受康菲溢油事故污染的樂亭縣海域的海水,因潮流進入曹妃甸港以東海域,從而危害當地的漁業養殖生產。
“我們是被有關部門遺漏的蓬萊19-3油田溢油污染事故受害人——唐山市曹妃甸區208戶水產養殖戶的維權小組代表。”李希忠說,這208戶漁民常年在河北省原唐海縣(現稱唐山市曹妃甸區)曹妃甸港以東沿海,從事海參、河豚、蝦類、貝類等養殖生產。
蓬萊19-3油田溢油污染事故發生后,經初步統計,原唐海縣受害養殖池塘、灘涂面積約4.6萬畝,受害工廠化養殖面積約30余萬立方水體,涉及200余戶養殖業經營者,總體經濟損失約5億元,受害人至今沒有得到分文補償。
在得知樂亭縣養殖區漁民已獲得補償之后,曹妃甸區污染受害漁民感到忿忿不平。
李希忠等漁民認為,國家海洋局片面批準康菲公司補辦環評、過早準許肇事油田復產,侵犯了被遺漏的眾多污染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錯過了一舉解除石油合同、收回渤海石油資源的機遇。
4月12日,國家海洋局要求養殖戶對申請內容和證據進行補正。4位養殖戶于5月初完成了補正說明。隨后,國家海洋局決定受理復議申請。
北京中咨律師事務所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與能源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夏軍介紹,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復議結論將在2~3個月內作出。如果漁民們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國務院作出最終裁決。
4月16日,農業部也向申請信息公開的曹妃甸養殖戶答復稱,針對康菲公司支付的養殖漁業賠償補償,“養殖漁民可自愿接受行政調解,不排除通過司法等途徑解決”。
李希忠表示,國家海洋局和農業部對曹妃甸漁民的態度是積極的,應當予以正面肯定。下一步,漁民們要向農業部尋求支持,落實污染損害調查鑒定,依法律程序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