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0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今天發布了進出口銀行、建行和農行2011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審計署金融審計司主要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3家金融企業的一些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和辦理票據業務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存在虛增資產及負、違規發放各類補貼、少繳稅款等問題。
該負責人指出,本次審計主要發現的問題有:一是3家金融企業的一些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和辦理票據業務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二是違規辦理存款業務,主要是變相提高存款利率,為完成存款考核指標而違規虛增存款等;三是一些分支機構存在會計核算不實、資產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不夠規范等問題;四是部分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五級分類不夠準確、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未按實際進度和資金需求發放貸款、代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夠規范、未嚴格執行集中采購管理規定等。
對于整改情況,該負責人介紹,截至2012年3月底,審計指出的具體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農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率為98.62%。建行針對規章制度不完善問題,全行共制定(修訂)制度29項,完善業務流程13項。中國進出口銀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共處理處罰責任人108人次。
以下為答問全文:
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
5月10日,審計署發布了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博]、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圍繞有關審計情況,記者采訪了審計署金融審計司主要負責人。
問:請介紹一下這幾年審計署開展金融企業審計的總體情況?
答:近年來,我們順應金融領域發展變化新形勢新要求,緊緊圍繞中央重大方針政策,以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為中心,以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不斷深化金融審計工作,堅持反映體制機制問題和查處大要案“兩手抓兩手硬”,揭示經濟社會運行的突出風險,加大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力度,有效發揮審計在防范金融風險、加強金融監管以及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2年,我們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組織審計署有關特派員辦事處200多名審計人員對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博]、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大型金融企業總部及其所屬31家分支機構進行了審計。
問:這次審計的重點是什么?
答:我們以“揭示風險、維護安全,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為工作目標,通過審計監督,有效促進3家金融企業依法經營,推動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核心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審計中,重點把握了3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反映3家金融企業在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及貨幣信貸政策措施,深化體制改革、加強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二是檢查3家金融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全面風險管理情況,以及對所屬機構的管控情況,揭示信貸資金投放和信貸資產質量、負債業務以及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風險;三是揭露有關金融領域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從機制、制度和風險控制等方面分析金融企業內部存在的薄弱環節,促進其規范發展。
問:這次審計結果如何?金融企業經營管理中還存在哪些主要問題?
答:審計結果表明,3家金融企業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經濟金融政策和決策部署,注重優化信貸投向及資產結構,為促進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加強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積極推進經營轉型和業務創新,經營業績和整體實力持續提高。
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一是3家金融企業的一些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和辦理票據業務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主要是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項目和企業發放貸款,違反規定程序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及開立信用證,違規發放個人貸款等;二是違規辦理存款業務,主要是變相提高存款利率,為完成存款考核指標而違規虛增存款等;三是一些分支機構存在會計核算不實、資產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不夠規范等問題,主要是虛增資產及負債,多計、少計收入和支出,違規發放各類補貼,發票不規范,少繳稅款,固定資產閑置等;四是部分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五級分類不夠準確、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未按實際進度和資金需求發放貸款、代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夠規范、未嚴格執行集中采購管理規定等。
問:從目前情況看,3家金融企業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如何?
答:3家金融企業高度重視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已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召開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截至2012年3月底,審計指出的具體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中國農業銀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率為98.62%。二是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健全內控體系,提升經營管理水平。針對審計發現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3家金融企業從制度建設和內部控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了各項管理工作。中國建設銀行在本次整改工作中,針對規章制度不完善問題,全行共制定(修訂)制度29項,完善業務流程13項。三是嚴格責任追究。中國進出口銀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共處理處罰責任人108人次。
問:審計部門在加強有關金融企業經營管理和防范金融風險方面有什么建議?
答:根據審計情況,我們提出了3個方面的建議:一是有關金融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信貸政策,合理控制信貸投放總量,防止通過非信貸渠道和表外業務等向社會變相擴大信貸規模,嚴控銀行資金投入國家宏觀調控限制領域,確保信貸資金真正用于實體經濟;二是要應嚴格統一授信管理,切實加強信貸管理,嚴格落實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和貸后檢查制度,嚴格執行貸款風險分類制度,真實反映信貸資產的風險狀況,防范創新金融產品的經營風險;三是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切實規范采購行為,加強對各項營運資產的管理,強化對會計核算及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控,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完整,進一步提高財務管理的專業化、精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