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季度企業景氣指數為125.6,比去年四季度上升1.2點。其中,反映企業當前景氣狀態的即期企業景氣指數為119.0,比去年四季度下降5.1點;反映企業未來景氣預判的預期企業景氣指數為129.9,比去年四季度上升5.3點。一季度,企業家信心指數為122.4,比去年四季度上升2點,比企業景氣指數低3.2點。
雖然綜合反映企業即期和預期景氣狀況的企業景氣指數比四季度略有回升,但比去年同期下降1.7點,企業家信心指數仍明顯低于企業景氣指數,表明企業景氣度不如去年同期,處于溫和的景氣狀態,企業家信心仍處于恢復之中。
分行業看,按企業景氣指數高低排序依次是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建筑業、工業、批發和零售業、社會服務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景氣指數依次為140.6、134.4、131.7、124.9、122.6、115.3、113.8、79.8。與去年四季度結果相比,建筑業、工業、房地產業、社會服務業分別上升10.0、7.6、1.5、0.4點;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分別回落37.7、7.0、4.3和3.8點。
從工業內部看,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制造業,采礦業的景氣指數依次為138.9、132.9和106.8。其中,制造業中景氣度較高的行業由高到低排列依次是醫藥、煙草、飲料、食品、儀器儀表、汽車等6個行業,景氣指數在140以上;景氣度較低的行業為石油加工行業,處于不景氣區間(景氣指數小于100)。與去年四季度相比,鋼鐵、有色、電子、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制造業景氣度上升較多,煙草景氣度下降較多。
分企業注冊登記類型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景氣指數分別為130.0、112.8、123.1、114.5、122.6、133.7、118.3、127.9和126.5點。與去年四季度相比,聯營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合作企業、集體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國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上升8.9、7.4、4.5、4.5、3.5、1.3、0.8、0.1點,私營企業回落1.0點。
分企業規模看,大、中、小型企業景氣指數分別為137.7、126.5、117.5,分別比去年四季度上升0.6點、1.7點和2.5點。
分地區看,東、中、西部地區的企業景氣指數分別為125.5、127.6和122.6。
附注:
1.指標解釋
企業景氣指數為通過企業景氣調查中企業家對企業經營狀況好壞的判斷,綜合反映經濟運行狀況和預期走向的指標。企業景氣指數的取值范圍均在0-200之間,以100為臨界值,當指數大于100時,反映企業景氣狀態是良好的、樂觀的,越接近200樂觀程度越高;當指數小于100時,反映企業景氣狀態是不佳的、悲觀的,越接近0悲觀程度越深。
2.調查范圍
調查范圍涉及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業、社會服務業等八個行業。每個行業按其規模比重抽取樣本。
3.調查方法
調查采用按行業分層、層內按與樣本規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樣的方法抽選調查樣本,全國總樣本量為2.1萬家企業。企業負責人季度上網直報。
4.調查內容
涉及行業運行、企業經營及業務、盈利、就業、投資、融資、庫存等生產經營問題。
5.指數計算方法
企業景氣指數=0.4×即期企業景氣指數+0.6×預期企業景氣指數
即期企業景氣指數=(企業負責人對本季度本企業綜合經營狀況回答良好比重-回答不佳的比重)×100+100
預期企業景氣指數=(企業負責人對預計下季度本企業綜合經營狀況回答良好比重-回答不佳的比重)×100+100
6. 東、中、西部地區劃分標準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