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5日電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行政法專家馬懷德今日做客中新網,解讀中國反腐工作面臨的機遇與挑戰。在談到三公經費相關問題時,馬懷德指出,他贊成國企應該“曬三公”,此外,對國企的職務消費、領導的收入也應該有嚴格的限制。
馬懷德認為,“曬三公”、公布預算決算,是近幾年來,中國政府在推動反腐倡廉方面的一個重大舉措,不僅取得了很好的實效,而且也贏得了社會公眾的信賴。特別是在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之后,成了信息公開的亮點。
馬懷德指出,國企應該“曬三公”,對國企的職務消費、領導的收入也應該有嚴格的限制。政府信息公開要求的是所有政府的信息,除了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之外都要公開。但是這僅限于政府信息,對于公用企事業單位,包括學校、供電公司,可以參考參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件來執行。“而像國有企業的性質是什么,跟公用企事業單位的關系是什么,跟政府的關系是什么,這個是需要研究的,”
馬懷德表示,國企是國有資源,使用權人在使用國有資源過程中,對國家,特別是對納稅人有讓其知情的義務,公眾資產、國有資產在經營生產過程中,具體狀況、運轉情況以及資金狀況怎么樣。所以,國企有“曬三公”的義務,否則就會造成不平衡,政府機構都已“曬三公”了,國企游離于這個制度之外,那會帶來社會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