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入市爭論未休 證監會接受本報記者專訪
2.1萬億住房公積金如何打理更安全
本報記者 李松濤
一個月之前,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發表文章,表示對住房公積金采取市場化的方式實現保值增值,既確有必要,又非常可行。他的此番論述引發業界對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進入資本市場的爭論。
值得交代的背景是,正在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住房公積金的投資管理是一項重要內容。
11月27日,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副主任徐浩在接受中國青年報專訪時表示,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準備工作中,中國證監會參與了部分研討,并對改進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投資運營模式提供了工作參考意見。
“一方面,資本市場的健康和規范,需要大力培育發展專業機構投資者,不斷引入包括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金、養老基金、住房公積金、QFII等在內的長期資金。另一方面,健康和規范的資本市場也將有利于各類長期資金通過專業理財,按照審慎、組合投資的原則,在充分考慮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基礎上合理管理風險、實現保值增值,分享社會經濟成長的成果。”徐浩說。
業界人士認為,未來住房公積金是否入市與正在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密切相關。一旦入市投資的相關內容寫入條例,公積金入市或許只是時間問題。
住房公積金入市不等于買股票
住房公積金為什么要進入資本市場?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統計顯示,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余額2.1萬億元。這些錢,目前只有兩個投資渠道:存入銀行,購買國債。
事實上,住房公積金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很難跑贏通脹,無法實現基本的保值需要。
“不論是住房公積金還是養老金,在保障安全性的同時都有保值的需求。更進一步,從繳存職工的利益出發,還有增值的需求。”徐浩告訴記者,如果沒有一個合適的投資、管理方式,這些長期資金可能將面臨跑不贏通脹的壓力。
不僅如此,在徐浩看來,我國還面臨人口老齡化的壓力,如果住房公積金能夠較好地繳存積累并實現保值增值,那么參照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我們的住房公積金除了住房互助,還可以研究考慮在養老和醫療方面發揮作用。
“從這個意義上講,這筆錢保值增值是很有意義的,有利于繳存職工利益的最大化,是對繳存職工利益的一種保護。”在另一個層面,住房公積金等長期資金入市也符合我國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需要。
徐浩告訴記者,中國證監會一直以來都強調發展機構投資者,早些年就曾提出過超常規發展機構投資者。近年來,更是加大了這方面的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市場化的措施。只有在機構投資者占比合理的情況下,價值投資理念才能占主流地位,資本約束機制才能有效,市場才會越來越成熟,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的功能才能充分發揮。
截至2011年年底,我國資本市場中,機構持股占比達73.5%,但其中大多是機構法人持股,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QFII和養老金等專業機構投資者僅占13.6%。而美國機構投資者超過50%,澳大利亞達40%,英國也超過了30%。
也就是說,我國證券市場26.5%投資者是個人投資者,但這些個人投資者的交易量卻占到整體市場交易量的85%。這些數據意味著,我國證券市場需要繼續大力發展專業機構投資者,不斷引入長期資金。
中國證監會提供的數據顯示,最近10年,我國證券市場長期投資的平均年化收益是不錯的。2001~2011年,投資我國股票市場的平均年化收益率為7.8%。公司債的年化收益率為6.7%。2001~2011年,全國社保基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為8.4%。2003年7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進入中國資本市場,平均年化收益率達到16%。
“從長期看,全球范圍的資本市場總體跟經濟的發展是相匹配的。”徐浩說,經過長期基礎性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別是經過近年來一系列的市場化改革措施,我國資本市場越來越向成熟和規范的方向發展。這些年推進的股權分置改革、發行制度改革、退市制度的實施等改革措施已經推動整體市場更加合理化,我國的股票市場越來越具有投資價值。養老金、住房公積金等長期資金進入證券市場,審慎投資、組合投資、長期價值投資,充分考慮資金安全、合理管理風險,應當有利于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
需要指出的是,住房公積金入市并不意味著就是買股票,證券市場有很多固定收益類的產品可以選擇,比如金融債、央票、企業債、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等等,都是低風險、收益相對可靠的產品。這些年來,固定收益類產品的整體平均收益率大多超過同期存款利率和通脹水平。
“住房公積金進入證券市場,可以把固定收益類的產品配置得高一些,把權益類的產品配置得低一些。這樣在保障資產安全性的同時,還可以保證一定的收益。”徐浩說,讓長期資金入市并不是為了救股市。養老金、住房公積金等長期資金入市,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不這么做不利于資金的保值增值,長期看,實際上也是資金安全性的問題。
自從郭樹清擔任中國證監會主席之后,住房公積金入市的研究開始正式列入日程。
按照郭樹清此前發表的文章,中國證監會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研究改進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投資運營,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據介紹,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準備過程中,證監會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了較好的工作溝通,參與了討論并提出了相關意見建議。
徐浩表示,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地加強資本市場的監管和規范發展,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各類長期資金進入市場,分享經濟發展成果。長期資金進入市場,也是國際慣例。具體到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如何進行制度設計,應當由相關管理部門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全面考慮、統籌決定和安排。
從目前看,住房公積金入市的最大障礙就是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這個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只能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如果這一點被突破,住房公積金入市則會勢如破竹。
住房公積金信息還需進一步透明
其實,在一個月前,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有關住房公積金入市的文章發表之后,相關的爭論就沒有停止過。
曾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的陳淮[微博]就曾在微博上連發三條微博提出:
“公積金需要通過投資資本市場實現‘保值增值’嗎?公積金是存多少取多少,不會因為房價上漲而給繳存人多取一分的!這和養老金標準需依社會生活成本提高而不斷提高完全不同!而且公積金貸款是要收取利息的。”
在陳淮看來,繳存1萬元的住房公積金,退休時就退還1萬元,不會因房價“通脹”而多退1分。公積金不需以增值為管理目標,其功能是百姓互助,是盡量多地貸給有合理需求的繳存人。
不僅如此,陳淮對于住房公積金入市保值增值的說法也表示否認。他列舉的數據顯示,2007年10月16日,滬指達到6124點的歷史最高點,但2010年滬指收于2800點,2011年收于2200點。
如果住房公積金入市虧損,該由誰來承擔損失?如果出現盈利,又該歸誰所有?這樣的問題讓人困惑。
在新加坡,有一個中央公積金制度,投資者可以有兩種選擇。如果只是把錢存入這個機構,則會分得到無風險的存款利率。投資者還可以選擇自主投資,用于購買股票、債券等,但在這種情況下,則需要自主承擔風險。
但在我國,住房公積金所有者則沒有選擇權,這筆錢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管理、運作。從目前來看,并沒有相關的政策約定,當住房公積金出現虧損或盈利的時候,該如何處理。
在一些學者看來,這筆錢進入資本市場,不確定性太多。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汪利娜告訴記者,除了上海之外,全國其他地方的住房公積金的相關信息多年來一直都未曾公開過。這筆錢是如何使用的,養活了多少人,使用是否合理,這些信息基本沒有公開過。
“住房公積金是屬于繳存公積金的個人的,但這筆錢繳存之后就成了自己無法掌控的資金。”汪利娜說,不解決好為誰服務的問題,不解決權利義務分配問題,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很難做好。更別說進入證券市場出現盈虧之后該怎么辦。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本身的定位就不倫不類,既不是金融機構又不是服務大眾的機構,往往還必須看地方政府的臉色。”汪利娜說,這么多年下來,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現多少呆壞賬,甚至腐敗事件,公眾都不知道。在這種狀況下,怎么能隨便就進入證券市場?
除此之外,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尚未進行修訂的情況下,這筆專款專用的資金已經開始出現使用范圍上的變化。
2009年10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7部門聯合發出《關于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全國28個城市開展試點,將住房公積金用于保障房建設。
今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7部委下發《關于擴大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范圍的通知》,將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擴大至100個。
住房公積金能否擴大使用范圍
在汪利娜看來,之所以會有相關部門對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感興趣,就是因為這么多年來住房公積金沉淀下來了2.1萬億元資金。而之所以會出現這2.1萬億元的沉淀資金,是源于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本身。
1991年5月,上海市在學習借鑒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之后,率先在國內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在當時,這筆錢只能用于單位集資建房。
不過,一些單位集資建房很快就演變成了投資,很多問題開始出現。
1999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出臺,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了規范。
按照這個條例,住房公積金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這筆錢歸職工個人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從當時的設計來看,住房公積金是為了幫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不過,事情的發展并沒有這么簡單。
“在經過數年的發展之后,人們發現,很多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用戶根本就用不了這筆錢,能用得上這筆錢的人反倒都是比較有錢的人。”汪利娜說,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不高,沉淀下來大量的閑置資金。
這些沉淀下來的資金并非完全閑置,而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存入銀行的利率是活期利率,購買了多少國債,收益多少,則至今沒有公開數據。
“就是因為這筆錢存在銀行,用不出去,產生了利息,才會讓相關部門覺得有增值的必要。”汪利娜說,但之所以用不出去,是因為現行的管理條例限制了公積金的使用。
按照現行的管理條例,有6種情況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實際上,也就是說,如果是在我國境內的在職職工,只有當購買住房和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時候,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
“我國住房公積金是低存低貸,很多地方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很低,繳存者無法使用。”汪利娜說,再加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流程相對復雜,很多人根本使用不了這筆錢。
“這就是制度設計的問題,租房、北方地區供暖費、物業費等等支出都是跟住房相關的支出,為什么不能使用住房公積金?”汪利娜說,在新加坡,這筆錢的使用范圍要大得多,很多跟住房相關的費用都能夠使用公積金。
北京偉嘉安捷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主管吳昊告訴記者,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為例,整個程序非常繁瑣。個人需要拿房屋租賃合同到所在單位統一辦理,而且需要繳納5%的稅。公積金中心不接受個人申請。很多單位根本就不愿意幫職工提取這筆錢。
“與其把住房公積金投入證券市場,還不如學習新加坡的做法,擴大其使用范圍,同時通過購買國債的方式進行保值。”汪利娜說。
本報北京11月2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