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凱
新成品油定價機制方案已基本敲定,按照石油行業知情人士的說法,若國際油價繼續下跌,新方案有望在年內亮相。
與此前各方面預計的一樣,新方案或將把國際市場的原油平均價格連續變化的時間“22個工作日”正式變更為“10個工作日”,而“4%”的國際油價漲跌幅度則有可能取消,屆時國內成品油價的變動將更加頻繁。
“新機制將具備更及時、更快、幅度更大三個特點,這樣能夠更好地打擊市場投機行為。但機制的推出最擔心的還是民眾的接受程度。”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說。
方案確定
目前中國所實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頒布于2009年5月。主要內容為:當布倫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現貨價格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漲幅或跌幅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成品油定價機制實施3年多來,國內的成品油價格已經調整了20次。其中,國家發改委13次上調了成品油價格,7次下調。
自現行機制實施以來,發改委每年都會組織專家對其進行評估。在今年的一次會議上,與會專家總體上對該機制實施以來所取得的成效表示滿意。
不過,現行機制依舊存在種種弊端。普遍的觀點是,“4%+22天”的定價模式雖提高了成品油定價的透明度,但同時存在滯后性,投機行為也更加突出。
與目前所實施的機制所不同的是,新機制將縮短調價周期,將22天改為10天。此外,“4%”的漲跌幅作為調整成品油價格的硬性條件則很有可能被取消。相關部門的思路是,10個工作日內,無論國際油價漲跌幅如何,屆時都對其進行硬性調整,調整幅度則根據相應的計算方法進行測算。
在舊方案中,國內成品油價格的調整是根據布倫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價格移動加權均價進行調整。在新方案中,是否會對三地原油進行調整目前還不得而知。
卓創資訊能源資訊分公司成品油產業鏈主管陳晴告訴本報,目前參照的三地原油油種有可能會發生變化。“迪拜、布倫特都比較符合我國,要更改油種的話,則有可能會是辛塔。但至于會換成哪個有種,目前還不得而知。”陳晴說。
有分析稱,新機制有可能引入“阿曼”作為新油種。原因是阿曼原油現貨和迪拜一樣,都是中東各國石油出口的定價參考,并且阿曼本身也是中國的原油重要進口來源國之一。
等待時機
“新機制的推出并沒有具體的時間表,但肯定是要等到國內成品油價格相對較低時才會擇機推出。近段時間,國際油價一直在跌,若國內成品油價格也繼續下跌,新機制年內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上述知情人士說。
2012年以來,發改委已經調整了7次國內成品油價格。其中,發改委4次上調成品油價格,3次下調成品油價格。最近的一次調整為,自9月11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每噸提高550元和540元。11月7日,布倫特原油價格收盤106.82美元/桶,下跌4.25美元,跌幅達到3.83%。新華社石油價格系統11月7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三地(迪拜、布倫特、辛塔)原油11月6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率為-3.35%。
據卓創資訊的預測,國內成品油價格應該會在11月12日滿足調價的條件,預計14日的凌晨會正式宣布下調。“三地原油均價11月9日已經下跌了3.63%。到12日應該能夠滿足條件,13日晚間就應能知道調價結果了。”陳晴說。
各方博弈
按照目前的定價機制,當國內成品油調價條件滿足時,由發改委來公布調價時間和調價的幅度。而在未來的新成品油定價機制中,發改委將繼續扮演公布價格的角色。
此前有專家建議,成品油的價格公布應該由第三方機構來實施。陳晴說,若調價權要下放的話,由于新華社擁有自己的石油價格系統,因而有可能會下放到新華社。前述知情人士則透露,此前確實曾考慮過由新華社來定時對外宣布調價,但這個方案并未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可。
事實上,早在2010年,在新定價機制的制定過程中,兩大石油公司曾提出應該將逐步增加企業對定價機制的主導權列入新機制中。
但這個建議隨后遭到來自輿論的極大壓力,被認為其是想利用價格控制權排擠外資和民營油企。中石化內部專家稱,這實際上是自己撈了一個燙手山芋,現在兩巨頭內部都不愿意提及權力下放一事。
但是兩大石油公司則一直期盼新定價機制能夠早日實行,以減少煉油業務板塊的虧損。2012年前三季度,中石化煉油板塊虧損了164億元;中石油虧損額則達到300億元。
林伯強稱,新定價機制將使國內的成品油價格變動的頻率更快,實際上是大利于三大石油公司的。“中石油、中石化不擔心油價往下調的,因為再怎么往下調,都能保證一定的加工利潤。他們最擔心的是國內油價上調不到位,與國際油價有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