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藥監局擬限制非處方藥廣告 > 正文
本報訊 針對有媒體報道,嗎丁啉、新康泰克、江中健胃消食片等這些消費者耳熟能詳的非處方藥品牌,今后或許禁止在電視報紙廣告中出現。國家藥監局有關人士昨日表示,相關辦法仍在修訂中,結果將對外公布,但目前尚無最終定論。
日前有消息稱,主管藥品廣告審查的國家藥監局正在醞釀修訂《藥品廣告審查辦法》,修訂方向是禁止非處方藥(OTC)在大眾媒體上發布廣告,只能在指定的專業媒體上發布廣告。有分析認為,藥監局之所以要出臺這一辦法,主要是違法藥品廣告太多,藥監局監管不過來的緣故。
據國家藥監局網站公布的數據,2012年第一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中,由各地藥監部門通報并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33648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3239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6551次。這些違法藥品廣告主要是處方藥冒充非處方藥在大眾媒體發布廣告,非處方藥夸大宣傳、未經審查發布和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
記者了解到,目前各地藥監部門對于違法情節嚴重的藥品廣告,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對違法發布廣告情節嚴重的藥品進行曝光、移送工商部門、撤銷藥品廣告批準文號,以及暫停藥品在轄區內銷售等措施。
雖然藥監部門對藥品廣告有審批、檢查、監測的權力,卻沒有對違法廣告的處罰權,監測發現的違法藥品廣告只能按職責進行移送,由工商部門進行查處。另一方面,藥品廣告監測需要花費大量人力和時間,近年來各地藥監部門安裝了數字化廣告監測系統,但在藥品廣告識別率等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
我國從1999年開始進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2002年底開始按分類管理要求,處方藥只準在專業性醫藥報刊進行廣告宣傳,非處方藥經審批可以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廣告宣傳。《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從2007年開始實施。
目前,全國4000多家藥品制劑企業中,大部分藥企既生產處方藥又生產非處方藥,市場上已有近5000個非處方藥批文。有藥企人士認為,如果藥監部門今后禁止非處方藥廣告,對藥企公司、發布媒體等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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