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強
電力體制改革、電價改革行至十年節點,再聞改革之聲,實在久違了。
在不久前的山西第四屆能博會上,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在談促進新能源發展時,披露電改新動向。
他說,“加快推進以價格市場化為核心的電力體制改革,以建立市場配置資源、供需形成價格的現代電力市場體系為目標,建立并完善發電和用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核定,并嚴格監管的電價機制,實現電力調度、交易、結算獨立運行,國家監管。”
市場形成價格、市場配置資源,這一思路堅持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原則。作為輸配分開前的過渡,劉琦提出由政府核準獨立的輸配電價,以此為基礎,由市場競爭形成上網電價、銷售電價。
如上表述的另一個亮點在于,主張電力調度獨立、交易和結算獨立。電力調度權是電力系統核心,調度獨立意味著利益重新分配。另一種聲音主張電力調度一體化,保證調度的權威性和協調統一。
需要注意的是,“電改5號文”并未提出調度獨立。可想而知,在其背后勢必有一番針鋒相對的較量。
我國電改推進至今,已經完成主輔分離、廠網分開,并在發電側引入了競爭機制。但是,電源建設項目依然由各級發改委審批,電量指標由各地經貿部門分配,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仍然不能通過買賣雙方協商或競價形成,而是價格管理部門按照批準發電小時數給定一個區域內平均上網電價。
推進電力體制改革,若急于喝慶功酒為時尚早。但凡如上種種問題,應該堅持一個原則:“凡是市場的,應該讓市場調節,減少行政干預。”
目前,在國內外經濟下行壓力下,煤炭、電力、石油等能源需求增速放緩,能源市場供大于求的趨勢仍在延續。這一市場環境為能源產品改革提供了契機,可降低因價格改革帶來的社會風險和交易成本。
基于此,我們需要尋找重啟改革的抓手。根據電改5號文,在廠網分開、主輔分離之后,改革應向輸配分開這一領域延伸。現實的問題是,輸配分開面臨的爭議和難度較大。尤其是,印度大停電事故之后,對于輸配一體化,還是輸配分開的討論激烈。破碎式、私有化的電力體制是否適用于中國國情?基于不同的認識,答案不盡相同。
輸配分開不能回避,需要時間和實踐證明其價值優劣。在現有的市場條件和利益格局下,我們應該思量如何推進市場化改革的進程。而非使改革停滯不前。因改革不力,已經衍生出一系列問題。
筆者認為,當前繼續推進改革的抓手是,借取消重點電煤合同、電煤價格并軌的契機,同步理順煤電關系,改革政府核定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的方式。
取而代為大用戶直接交易,由供需雙方商定電量、電價,取消發電量計劃。同時,國家按照“合理成本加規定利潤水平”的原則,確定合理的輸配電價,并對電網運行、電力交易進行監管。說到底,就是“放開中間、管住兩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