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高山案
潛逃加拿大8年 該案幕后操縱者今年1月回國自首
據新華社電 公安部昨日透露,潛逃加拿大近8年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高山已于近期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高山,原任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在2000年至2004年間,伙同他人采取不法手段,騙取多家受害單位的巨額資金,涉嫌票據詐騙犯罪。案發(fā)前,高山及相關涉案人員于2004年12月潛逃境外。
多年來,公安機關積極開展對高山等人的緝捕工作。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懾下,高山最終選擇回國投案自首。
■背景
2005年1月4日,新年假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中行河松街支行巨額客戶存款蒸發(fā)案爆發(fā)。第一家發(fā)現失款的是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在中行河松街支行的人民幣2.933億元存款賬戶顯示只剩下7.31萬元。同時,東北高速子公司黑龍江東高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亦發(fā)現其在中行河松街支行的530萬元資金不翼而飛。黑龍江辰能風險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存于中行河松街支行的資金約3.2億元去向不明。有同樣遭遇的還有黑龍江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等數家單位。全部失款總額則超過10億元。
案發(fā)后,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因涉嫌參與金融詐騙犯罪,被警方通緝。但高山一家3口已于2004年最后一天出境,同時出境的還有該案的幕后操縱者李東哲。
2007年2月16日,在隱匿形跡整整兩年后,加拿大警方在溫哥華逮捕了高山夫婦,罪名是高山的移民申請表職業(yè)資料填報不實;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資產;涉嫌國內案件遭中國通緝,以及涉嫌在加國從事洗錢活動等。據悉,其中數億被該案主要嫌疑人高山、李東哲轉移至海外。
2012年1月,潛逃加拿大7年之久的李東哲已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據新華社
■相關新聞
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4日對曾經轟動全國的東北高速案作出一審判決,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曉光因犯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五宗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據悉,這五項罪名共涉及犯罪金額達5000多萬元。張曉光當庭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2005年1月,東北高速發(fā)現存于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的2.93億元巨款不翼而飛。隨后,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曉光由吉林省公安廳執(zhí)行刑事拘留,后因涉嫌貪污犯罪被執(zhí)行逮捕。就在張曉光被捕后第二天,即2005年1月13日,張曉光的妻子呂輝在北京寓所跳樓自殺身亡。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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