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楊昌平)以為他人辦理貸款擔保為名,王保伙同余海峰、吳英涉嫌騙了500萬元。今天上午11時,三人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審。不過,此吳英并非浙江吳英。
據檢方指控,2011年7月間,王保伙同余海峰、吳英,以幫助北京海福鑫商貿有限公司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業務為名,在以世融偉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名義與北京海福鑫商貿有限公司簽訂個人定期存單擔保服務協議書等合同的過程中,騙取海福鑫公司人民幣500萬元。
在法庭上,第一個受審的王保說:“對方想貸款,但需要提供3億元的擔保,我告訴對方暫時只能提供5000萬的擔保。如果做成這筆生意,5000萬的存款仍在我們的賬戶,3年定期存款利息歸我們,另外有900萬的利潤。”不過,王保承認,在擔保業務并未辦理成功之前,他就向對方索取了200萬元的服務費。而他們累計索取的服務費則達到500萬元。
截至記者發稿,庭審仍在進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