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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徐蕊、韓潔)隨著19日中央部門集中公開各自部門決算拉開序幕,備受關注的部門“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等信息也將亮相。
根據部署,今年中央部門將向社會公布“三公經費”細賬。那么,公眾關注度較高的“三公經費”具體指什么?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財政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財政撥款安排給相關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用于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和公務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路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按照現行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部門收入除財政撥款收入外,還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行政單位“三公經費”支出主要由財政撥款安排;事業單位“三公經費”支出除通過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列支外,財政撥款也安排一部分。
與“三公經費”相比,行政經費規模要大得多,究竟哪些開支屬于行政經費呢?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行政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費用。行政單位主要包括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
行政經費的支出內容包括:一是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包括工資、津貼及獎金等,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物業管理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一般購置費等。二是維持本單位運行的項目支出。主要包括辦公用房租賃及大中修、專用設備購置費、專項培訓費、辦案費、網絡運行專項維護費等。
數據顯示,2011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支出93.64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9.77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9.15億元、公務接待費14.72億元。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899.7億元,比上年增長1.42%。
2012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84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21.45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3.48億元、公務接待費14.9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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