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微博)北京7月2日電 (記者楊文彥)昨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討會”在京召開。專家指出,2050年前后,我國將擁有世界上的四分之一的老齡人口,人口形勢日益嚴峻。專家建議,可以通過實行彈性退休制、或延長退休年齡到65歲、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更新養老觀念等方式予以應對。
中國老年人口超過一個億 全球唯一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指出,現在我國老年人口規模世界第一。根據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2010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已經達到1.78億,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3.6%,是全球唯一的老年人口超過一個億的國家。
全國老齡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長、全國老齡辦主任李立國指出,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將不斷加快,2050年前后,將達到4.8億左右,超過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占屆時世界老齡人口的四分之一,成為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辜勝阻(微博)說,人口老齡化帶來了經濟風險:經濟增長潛力下降、實體經濟發展受影響。例如,現在已經出現的短工化現象,用工招不到、留不住、用不起,一旦發生工傷事故,企業風險非常大。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課題專家委員會主任蔣正華指出,我國人口老齡化超前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即“未富先老”。人口老齡化改變了勞動力的結構、消費需求結構,提高了養老的經濟社會成本,改變社會利益格局,增加家庭養老負擔,削弱家庭發展能力,促使家庭矛盾加速外化,老年人疏離社會現象日趨嚴重,不利于增加社會認同和融合。老年群體社會利益訴求日益凸顯,對公共政策的調整和社會管理體制的創新提出了更高的新的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司委委員、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教授認為,人類進入人口老齡社會不可逆轉。我們只能適應和順應人口老齡化時代的到來,需要用積極的心態與理性的制度安排應對人口老齡化。
專家建議彈性退休制、延長退休年齡、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等
西南財經大學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林義表示,建立彈性退休制度和推出政策調整的時間表,是越早出臺越主動。這是一個戰略性的課題,需要有一個漸進過程,不是馬上就實施,通過十年甚至二十年完成的。但是,現在不下決心,十年后再下決心,面臨的困難更為嚴峻,調整的空間可能更為狹小。
面對不可逆的人口老齡化現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則認為,應該小步慢跑地延長退休年齡,而非一步到位快速推行延遲退休,目標是男、女均為65歲退休,但可分三個階段進行。如2016-2025年間將女工人退休年齡由50歲提高到55歲,退休年齡每二年提高一歲,同時縮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與正常退休年齡差距;2026-2035年間將女職工退休年齡統一提高至60歲,退休年齡每二年提高一歲;2036-2045年的目標是將各類養老待遇享受年齡統一提高至65歲,每二年提高一歲,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和農民享受養老金年齡同步提高。
何平指出,延長退休年齡方案能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降低財政負擔,按預測2050年當年財政養老負擔較現行方案減輕54%。從實施改革方案長期來看,2038年以后的勞動供給短缺情況有緩解,到2050年勞動力供需基本平衡。雖然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與整合雖對降低養老保險財政負擔的作用甚微,對緩解人口老齡化沖擊的作用不顯著,但對加強制度公平性作用明顯。
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軍也建議適時提高退休年齡。“目的并不是在于促進增長,而是緩解勞動力總量減少的速度,減弱對勞動力成本提高的預期。”但他指出,退休時間點是非常重要的,在決策方面需要慎重。
解決中國老齡化的一個中國特色的鑰匙,應該是解決可持續經濟增長的問題。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介紹,“退休制度不要一刀切,應該實行彈性的制度,充分利用一部分高技能、高素質人員的人力資本存量,但是也要保護那些受教育不夠的普通勞動者。應該加大教育,把義務教育延伸到高中教育和學前教育階段,同時,繼續發展高等教育,保持高等教育的擴張趨勢。”目前西方有些國家已經把退休年齡提高到了62歲,我國是否可以把現行的退休年齡,比如現在男性是60歲,女性55歲,延長一段時間?蔡昉明確表示:“在目前這個階段上,千萬不可。” “未富先老”階段上的老齡化,人均GDP、社會發展水平都還不夠高,暫不具備延遲退休年齡的條件。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長、黨委書記鄭秉文指出,日本應對老齡化的戰略,其中有一條做法就是為是老年人提供就業和工作機會,鼓勵老年人一直工作到65歲。
鄭功成指出,應理性構建我國在應對老齡化方面的相關制度。例如,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安排要立足于可持續發展。現行制度模式下出現的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就是一個因制度轉型而出現的歷史問題,是過去幾十年形成的,當然應當用幾十年的時間來化解。
此外,鄭功成表示,我國應建立完整的老年保障體系而非單項制度支撐。當前將“老有所養”理解為只能依靠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不正確的,“老有所養”需要的是一個由多個項目、多個層次構成的完整體系,并且不同項目負有不同使命,不同層次承擔不同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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