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召開聯組會議,就對國務院關于保障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專題詢問。新華網現場圖文直播。點擊進入直播專題>>>
在王佐書委員詢問“十一五”期間我國的水價改革有哪些進展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鷹說,“十一五”期間,發改委在推進水價改革方面取得了比較大的進步和比較明顯的成效,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項工作進展情況是,大中城市自來水價格有了比較大幅度提高。2010年比2005年全國36個大中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終端價格平均2.6元,我說的是居民,比2005年提高了24.4%。第二類是非居民用水,目前的價格是3.9元,比2005年提高了31.9%。第三類是特種用水,比如洗車、洗浴業,目前的36個城市的平均價格,每方水是13.5元,比2005年提高了35.4%。
第二項開展的工作是,我們在“十一五”期間普遍開征的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目前全國工業地表水的水資源費平均是0.25元,城市供水企業的水資源費是平均0.18元,都比2005年分別提高了51%和33%。地下水資源費的標準更高一些,“十一五”的漲幅也比地表水要高一些。
第三項工作的進展情況是,我們對居民生活用水開始實行階梯式水價,對非居民用水實行超定額加價。據統計,全國36個大中城市,已經有17個城市實行了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多數城市對非居民用水實行了超計劃、超定額加價收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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