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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28日電 (財經頻道 黃楠)按照國務院要求,各領域引導民間投資的實施細則將在本周全部制定完成。中新網財經頻道經梳理后發現,截至目前,已有十余部委出臺實施細則,而備受關注的電信、教育領域尚無細則出臺。從已發布的情況看,本輪實施細則不乏亮點,但民間資本對此仍保持謹慎應對的態度。
電信教育領域細則未出臺
本周六即是國務院要求各部委出臺“新36條”實施細則的大限,截至目前,已有鐵道部、住建部、銀監會、能源局、衛生部等十余部委出臺鼓勵民資進入的實施細則,涵蓋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醫療等多個領域。
中新網財經頻道整理發現,對比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的說法,電信、教育領域尚無細則出臺。作為民資準入的重點領域,這幾個未出臺準入細則的行業也備受關注。
業內分析認為,由于教育、電信等行業涉及的利益群體較多,甚至部分涉及國家命脈,因此細則的出臺顯得尤為慎重。以電信行業為例,民企一直在電信行業邊緣徘徊,很多民企都只能集中于二級運營市場即電信增值業務領域,如IP長途、電子郵件、多方通話等業務。
據《新京報》6月7日報道,有部委官員表示,很多領域的實施細則非一個主管部門可以解決,項目審核工作仍在發改委,很多實施細則還需發改委協調。
此外,報道還指出,盡管“兩會”前夕有45個部門參加了“動員會”,但發改委尚未披露最終出臺實施細則的數量。一位部委負責新36條制定的官員表示,可能并非每個部門都出細則,有些部門只是輔助工作。
本輪實施細則不乏亮點
進入5月,衛生部、鐵道部、國資委等多部委連續出臺民資進入各領域的細則。此后,國稅總局發出通知,對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中涉及民間投資的六大類33項優惠政策進行了明確。國家統計局也從5月開始按月發布民間固定資產投資數據,以準確反映民間投資的進展。
有分析認為,落實“新36條”的配套實施細則密集出臺,有利于提升相關產業的市場競爭力,說明當前我國越來越重視通過產業政策保持經濟增長的穩定。《經濟參考報》6月13日報道稱,種種跡象表明,政府推動型投資向民間自主投資的轉變將進一步加快,民資正在進入發展的“快車道”。
在眾多實施細則中,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被認為是提振市場信心的重大利好消息。據《經濟參考報》5月28日報道,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表示,很高興看到銀監會出臺政策鼓勵引導民資進入銀行業。此次出臺的政策在打破“玻璃門”方面開了好頭,讓民間資本不僅看得見也摸得著,至少往這個方向邁進了一步。比如,村鎮銀行的設立,主發起行最低持股比例從20%降為15%。這不僅讓民間資本在村鎮銀行的經營管理中占有更大的主動權,也使得民間資本在尋找合作的發起銀行時更加容易。
與之前的“非公新36條”相比,本次出臺的實施細則也不乏亮點。以物流行業為例,此前的“非公新36條”僅表示將會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加快物流業管理體制改革。但國家發改委以及公安部等12個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進入物流領域的實施意見》則詳細規定,民間資本進入快遞、城市配送(含冷鏈)、醫藥物流等領域,民企進入物流行業時在車輛通行、土地政策等方面可以獲得重點扶持。
民間資本謹慎應對
反觀民間資本,對一些領域的實施細則仍然保持了很大的警惕。部分人士認為,細則不細,回避了很多重要話題和關鍵環節,缺乏實質的內容。
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細則為例,僅僅是對之前已有政策的匯編,完全沒有新細則出臺。國家能源局、電監會等部門雖然也出臺了細則引導民間資本發展,但對所放開領域卻并沒有深入,比如備受業界期待的民資進入電網領域就沒有在此次電監會出臺的細則中公布。
據《中華工商時報》6月25日報道,目前的一些實施細則與民間資本擁有者的預期確實是相去甚遠。這種巨大的心理落差,疊加上國內外經濟形勢復雜、經濟仍在艱難地尋底的大背景,以及“現金為王”的避險心理,必然掣肘民間資本的投資熱情和沖動。
報道指出,在鐵路領域,5月18日,鐵道部發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鐵路的實施意見》,提出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對民間資本不單獨設置附加條件。不過,《意見》中并沒有闡述民間資本具體如何介入、經營權和收益權如何分配等關鍵問題。更何況,鐵路領域改革推行落后于公眾預期,加上之前該領域民間資本沒有多少成功案例可循。民間資本持有人不敢輕易地將巨量資金砸進去,就不難讓人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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