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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27日電 (記者崔清新、韓潔)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介紹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審計調查情況時說,在抽查的62家縣級醫院中,有23家超過規定比例加價售藥多收取藥費6732萬元,相當于其應收藥費的23%,加價最高的達12倍。
在受國務院委托,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七次會議作關于2011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時,劉家義說,從審計調查的45個縣情況看,2009年以來基本實現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全面覆蓋的目標。但審計發現,基層衛生隊伍建設相對滯后,有的醫院存在超規定比例加價售藥問題。
他指出,截至2011年6月底,45個縣平均4.5個村衛生室才有1人具有鄉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與每個村衛生室至少1名的要求差距較大。此外,審計還發現醫療項目建設中存在套取、挪用或滯留財政資金等問題金額1.64億元。
針對審計指出的問題,劉家義說,有關地方及時下撥或歸還了資金,對藥品和價格組織排查,并采取措施加強基層衛生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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