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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趙陽 王洹星):多年以來,民間資本在進入傳統壟斷型行業的問題上,始終處在政策允許卻無法落實的“玻璃門外”的尷尬境地。但在今年5月,作為落實國務院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新36條”的具體措施,銀監會、國資委等六部委紛紛發出細則,表示要打破行業壁壘,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傳統壟斷性行業。在銀行、鐵路、醫療機構等行業,民間資本似乎就要“跨門而入”了。
早在2005年,國務院就印發《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通稱“非公經濟 36條”),推出了促進非公有經濟發展的36條政策規定;2010年5月,《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通稱“新36條”)出臺,明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雖然有政策規定,但在實際落實中,民間資本始終被擋在電信、金融等行業的“玻璃門”外。
今年2月,國務院明確了上半年制定出臺民間投資實施細則的時限要求。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7個領域被列為2012年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需要重點落實的工作任務。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動員社會各方面資本的意義非常重大。他說:“目前中國經濟發展正處于一個非常特殊時期,我們面臨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升級換代以及發展模式的轉變。在這個時候我們更需要動員整個社會各方面的資本,來完成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因為將來市場的主體應該是企業,是各種各樣的投資者,而不是政府。”
今年5月,衛生部、鐵道部、國資委、交通運輸部、銀監會、證監會等六部委連續出臺民資進入各領域的細則:支持民間資本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鼓勵民間資本參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民間資本可以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以多種方式進入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服務和新興業務領域;社會資本可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參與鐵路線路、鐵路渡輪等場站設施建設……趙錫軍教授認為,一系列政策的密集出臺解決了政策落地問題,具有現實意義。趙錫軍說:“一個很現實的意義是表明了‘新36條’有關規定的落實和實施,表明了決心,同時解決政策落地的問題。”
在經濟增速趨緩的背景下,向民間資本開放更廣闊的行業領域,充分激發民間資本的活力與能量,對提振中國經濟、促進經濟結構轉型,使中國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無疑是具有深遠意義的。但民間資本多年來始終未能進入傳統壟斷行業的現實,也讓近期密集出臺的實施細則在未來的發展充滿變數。對此,趙錫軍教授表示,作為傳統壟斷行業的新入者,民間投資者將面臨外部政策環境和市場內在要求的雙重挑戰。他說:“作為一個新的投資者進入到這個市場,可能面臨各種新的挑戰,這種挑戰有可能是體制機制的,有可能是市場本身存在的。如果市場本身有統一要求,安全方面、專業能力、技術水平、資本規模方面的要求等等,這些要求可能有些民營的投資者目前還達不到。要求對誰都是一樣的,這是新進入市場的新入者自己要解決的問題。如果有體制機制的問題,出現市場進入的不公平,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政府出面解決準入方面的障礙,以及隨后出現的,在經營管理方面的不平等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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