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電價為何低? 發改委稱沒負擔
深圳晚報訊 據齊魯晚報報道,日前,有媒體關于“魏橋自備電廠電價比國家電網(微博)低1/3” 的報道,將企業自備電廠的內外供電之爭再次推到風口浪尖。
“對于當地老百姓來講,當然希望自己用的電越便宜越好。毫無疑問,企業自備電廠的電用起來肯定便宜很多,但這不符合《電力法》,安全、環保方面也有問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一位負責電價的人士對記者表示。
據介紹,目前我國電價體系中包含多項諸如三峽基金等國家附加收費。以山東為例,每一度電中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三峽工程建設基金0.7分錢、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1分錢、庫區移民后期扶持資金0.88分錢、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0.1~0.4分錢等系列費用。
“電網企業需要承擔社會責任,而企業自備電廠不必考慮這些,它只要高出自己的發電成本價就可以售電。而且不需要考慮小機組、脫硫、脫銷等環境污染問題。”國家發改委物價司這位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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