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4月21日電(記者武彩霞)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業內人士認為,將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這項規則,將重挫垃圾股的爆炒與豪賭。
構筑無形“法網”提高造假成本
深交所表示,本次修訂《創業板上市規則》,主要是將新退市方案內容落實到《創業板上市規則》的具體條款,其中不乏新看點。
一是創業板退市標準與上市標準的遙相呼應,將有效化解IPO“三高”問題。目前創業板的上市標準包括凈利潤、凈資產、股本、股東數、遵紀守法等。相應的,創業板退市標準也包括了凈利潤、凈資產、股本、股東數和行政譴責等退市標準。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微博)認為,目前IPO三高現象產生的最深層原因是退市制度形同虛設,嚴厲的退市制度必然會有效化解IPO三高現象。
二是體現了多元化、市場化、定量化的特點,減少了人為“操縱”空間。董登新表示,退市新規采用了財務性、市場化和行政性三元退市標準,構筑了一張無形的“法網”,讓那些應該退市的垃圾股無路可逃。
三是取消“披星戴帽”“買殼賣殼”。新規則明確表示,不支持創業板公司通過“借殼”恢復上市,規定因連續三年虧損而暫停上市的公司,應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凈利潤孰低作為恢復上市的盈利判斷標準。
四是財報虛假或差錯或被退市,“有財無德”的公司風險大增。新規則明確,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涉及事項屬于明顯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性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披露糾正后的財務會計報告和有關審計報告。如果企業在規定期限屆滿之日起4個月內仍未改正的,將被暫停上市;6個月內仍未改正的,將被終止上市。此外,新規則還規定對造假者有追溯調整權,提高了造假的成本與風險。
五是最大限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新規明確規定首次風險披露時點及后續風險披露的頻率。同時對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時點、期限、日漲跌幅限制、行情另板揭示及風險提示都有明確規定。
重點關注風險股
隨著創業板退市制度正式“亮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風險也日益顯現。
深交所日前發文提醒投資者,創業板運行兩年多來,上市公司業績分化已經開始出現,投資者應該警惕個別創業板公司的市場風險可能向退市風險轉化。
根據深交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4月19日,259家創業板上市公司公布了2011年年報,不僅有數家創業板上市公司業績明顯下滑,還有一部分公司凈資產大幅下降,股價低于十元的股票達到十余家。
其中,當升科技作為創業板虧損第一股,或因為業績大幅下滑乃至連續虧損導致退市。當升科技4月19日發布的公告顯示,公司去年虧損72.8萬元,今年一季度虧損額度預計也在300萬至500萬元之間,而上年同期是盈利415.22萬元。
按照新規則,創業板公司經審計的年報顯示公司出現凈資產為負則立即暫停上市,第二年年報凈資產繼續為負即終止上市。目前深交所提供的2011年年報數據中,每股凈資產低于2元的公司有兩家。其中大禹節水每股凈資產僅有1.53元。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4月20日收盤,目前創業板公司共有16家公司股價低于10元,其中國聯水產報收6.44元。國聯水產上市發行價為14.38元,目前股價已經腰斬。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隨著退市新規則實施,一批垃圾股、績差股將集中逼向1元股價區間。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創業板退市風險最大的還是那些涉及“造假”“過度包裝”和缺乏誠信的公司。
投資者應有“買者自負”意識
對于投資者而言,最為關心的恐怕還是公司一旦退市,手里的股票怎么辦?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微博)指出,退市制度的推出肯定會損害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利益,但是也保護了績優公司的投資者利益。如果不幸買上這類股票,只能“愿賭服輸”,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以求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董登新則表示,主板退市制度改革有望在近期進行,可能會直接借鑒創業板退市制度的做法。比照創業板“凈資產為負數的退市標準”,主板目前有30多家垃圾股可以立即批量退市。
記者發現,目前依然有許多投資者缺乏相應風險意識。據新浪、騰訊等網站進行的網上調查顯示,還有近兩成的投資者認為創業板很難出現退市的股票。深交所20日提供的一份調查也表明,非理性交易行為明顯的主體主要為個人投資者,低價股、績差股、高市盈率股和ST股的持有者與交易者主要為中小個人投資者。
深交所提醒投資者,退市風險是把高懸之劍,當一家上市公司因為宏觀經濟因素、行業因素、經營競爭能力等損害公司投資價值因素導致退市,投資者將承擔投資判斷失誤的損失。
也有專業人士呼吁監管層建立配套懲處制度,讓真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退市公司和其保薦人負起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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