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田文會 發自北京
4月9日,即被降為C級的短融券“11海龍CP01”到期前6天,山東海龍發布了兌付公告。
對此,花旗集團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沈明高(微博)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海龍債最終如期兌付,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如果政府不出面,投資者將會損失,可能影響投資信心;另一方面,此事也表明債券市場的市場化機制還不夠完善。
此前有媒體報道,兌付問題可能由上述短期融資券的承銷商恒豐銀行提供一筆過渡資金暫時解決,同時濰坊市政府為這筆資金提供擔保。
對于債券市場化的建設,沈明高稱這也是一個漸進過程。他認為,海龍債比較可行的解決方式是既要避免市場化波動,也讓投資者承擔一部分損失。
在沈明高看來,目前的確很多企業債務、銀行債務存在政府的隱性擔保,除了國企,一些民營企業背后也可能有政府的隱性擔保。
由于資金鏈惡化,山東海龍短期融資券估值收益率一度超過400%,雖然高收益債尚未推出,但海龍短融收益率是相當高。據一家券商分析師的說法,正常的違約案例很可能要在以后的高收益債推出后才能見到。
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此前曾表示,債券市場需要進一步加大創新力度。比如發展高收益債,目的是彌補債券市場制度空白,更好滿足社會多元化投融資需求。證監會正在研究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作為公司債的一個種類,它包含高收益債的市場需求,但又不局限于高收益債。
而據新華08消息,中小企業私募債制度框架已基本成型,未來將實行備案制。業內則已有傳言稱,高收益債今年上半年可能首發。
高收益債是高收益、高風險。沈明高認為,高收益債的發展關鍵是要建立一個清償機制。企業的債務中,除了債券,還有銀行貸款,要規定清償的順序。對企業也應該有一個約束機制,如果沒有一個硬約束,高收益債很難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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