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綜合報道】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4月3日在博鰲亞洲“2012 中國房地產大變”分論壇中表示,房價要保持合理水平,調控房地產的手段是在地方政府。
鄭新立表示,根據國際經驗,房價收入比,也就是說一套標準的住房售價相當于該地區戶均年收入的6倍左右可能是比較合理的。現在房價如果高于這個價格,應當通過調控降低它的價格,通過薄利多銷來增加供給,鼓勵人民購買,擴大房地產供給的規模和市場銷售的規模來實現這個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他還補充,調控房地產的手段是在地方政府,因此房地產價格穩定的主要責任也在地方政府,因為土地供給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土地供應的價格也是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
“我從供給的住房的土地價格里面少拿一點,這樣價格就可以低一些,來滿足群眾購房的需求。所以要強化地方政府在穩定城鎮居民住房價格方面的責任,要實行問責制。”鄭新立作上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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