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于揚
就剛剛公布的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托投資運營廣東省部分養老金的信息,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新聞發言人昨日緊急澄清指出,不要把“委托投資運營”誤讀為“委托入市”;該項資金將主要投資于國債、銀行存款、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固定收益的產品,委托人可獲得不低于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該發言人表示,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托投資運營廣東省部分養老金的消息,得到社會各方面的正確解讀。但是,也有一些媒體和個人把“委托投資運營”誤讀為“委托入市”,理解為入“股市”,這是不準確的。
他表示,長期以來,地方管理的養老金主要用于購買國債和存入銀行,收益率過低,不利于養老金保值增值。“十二五”規劃提出“穩步推進養老金投資運營”,經過廣東省政府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多次協商,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并報經國務院批準,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托投資運營廣東省1000億元基本養老保險資金。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從2006年開始受托管理中央財政補助9個省市區政府做實個人賬戶資金,獲得較高收益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托投資運營廣東省部分養老金,將采取更為審慎的投資方針,該項資金將主要投資于國債、銀行存款、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固定收益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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