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價改已啟程將有決定性成果
本報記者 陳瑋英
能源價格博弈從未停歇,而未來這一對決或將在市場中充分展現。
1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下稱“《計劃》”)明確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同時,推進能源價格改革。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看來,“市場經濟下,價格就應該由買者和賣者決定。并且,按照時間節點來看,明后兩年這一改革應取得明顯進展。”
難免觸及各方利益
能源價格改革一提再提,其難度不可名狀,此《計劃》無異于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回應。
事實上,“能不能推動取決于政府改革部門的決心,其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難度。”李佐軍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說道,“價格改革一定會有難度,因為涉及利益的調整。”
“價格是供求雙方博弈的結果,如果對供方有利,那么就會造成對需方不利,反之同理。因此,主要看哪一方的力量更大一些。”李佐軍表示。
山東一煉化企業相關人士坦言,“目前,煉廠的燃料結算機制相對比較滯后,一般在月初時由中石油或中石化[微博]分別制定各自結算價格,接下來一個月的燃料價格都按照這個價格進行結算,但是產品則是隨著市場在進行波動。”
而最近一段時間原油持續下跌,“這對煉廠則是非常不利的。”上述煉廠人士這樣說道。
金銀島分析師王延婷認為,“成品油定價體制剛調整,近一兩年再調整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王延婷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從實行新的定價機制后到目前為止,煉油企業的利潤還是在轉好,算是比較符合市場運行規律,短期內成品油價格機制不會大幅度調整,但是后續天然氣方面會有所調整。”
《計劃》讓能源市場看到了方向,但還需要相關政策的跟進。
事實上,“很多改革今年已經開始了,大多數改革都在制訂方案過程中,很多方案還沒有出來,屆時可能就會有更大面積改革,改革也將加快速度。”李佐軍表示,按照三中全會精神,到2020年,我國重大改革要取得決定性成果。因此,這些改革要完成,而且要有決定性成果,其中包括能源價格改革。
李佐軍直言,“按照時間節點來看,明后兩年這些改革都應取得明顯進展,如果等到2020年就太晚了。到2020年應該是改革收尾時期或調整遺留問題。”
或致生產成本上升
按照《計劃》,將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到2020年,全國煤炭消費比重降至62%以內。同時,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到2020年,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將提高到10%以上。
在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與能源結構轉型國際研討會上,國際能源署能源分析師Johannes Truby表示,在一次能源當中石油和煤炭占比持續下降,而天然氣比例持續上升,已經成為首要能源。并且,未來的天然氣市場會有比較好的前景。因此,天然氣貿易將更加靈活,在市場上將獲得更好的價格。“未來液化天然氣成本越來越高,價格也會越來越高。”
花旗銀行的資本市場環境金融全球主管Michael Eckhart給出的數據顯示,2014年中國的煤炭消費是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以后首次下降,去年同比下降了1.25%。
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滕飛表示,煤炭所產生的一些外部性成本有相當一部分沒有體現在現行的煤炭定價機制中,因而產生了過度使用化石能源和能源消費結構不合理等等市場失效的情況。如果要糾正這種市場失效的情況,首先要把這部分外部成本體現在目前現行定價機制中去,通過價格指導消費者合理地利用能源。
“價格改革推進,不可避免會出現調價,可能會出現能源價格上調。”李佐軍解釋說,原因在于,“過去這些價格被人為壓低了,價改后,可能會出現價格上漲,那么對于以石油、煤炭、天然氣等為生產資料的生產企業,成本自然就會上升。”
“如果改革造成某一方利益損失過多,可能就會通過稅費進行調節。”李佐軍表示,“無論是降價還是漲價,充分市場化都是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從長遠來看,對各行業都將利好,但短期可能會有部分利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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