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從國務院到工信部,針對淘汰落后產能、控制鋼鐵產能過剩問題下發的通知不在少數,但國內鋼鐵產能、產量增勢依舊。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政策的落實上,地方以GDP為政績的任務很重,而地方鋼企又是財稅收入的重要來源。當前必須進行企業改革,政企分開,這才是鋼鐵業健康發展的保障。
又是一紙淘汰落后產能的通知。
7月12日,醞釀多時的《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終于露臉。據悉,鋼鐵業聯合重組指導意見將于年內出臺。細數近年來針對淘汰落后產能、控制鋼鐵產能過剩這一問題,從國務院到工信部下發的通知已不在少數,但國內鋼鐵產能、產量增勢依舊。
是政策調控之手無奈,抑或市場調控之手失靈?到底怎樣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鋼鐵產能過剩的沖動?
政策發布直指中小鋼企
新頒布的《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對業內爭議最大的生產規模問題進行了界定:要求2005年7月以前所建高爐有效容積400立方米以上,轉爐、電爐公稱容量30噸以上;2005年7月《鋼鐵產業發展政策》頒布實施后建設改造的高爐有效容積1000立方米及以上,轉爐公稱容量120噸及以上,電爐公稱容量70噸及以上。
蘭格鋼鐵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員張琳認為:“以2005年7月為界,劃定不同的標準,這與我國鋼鐵行業的發展模式有關。在2005年7月以前,我國鋼鐵行業基本上呈粗放式發展;2005年以后,又進行重復建設。《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如此設限,意味著將嚴格控制鋼鐵總量,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中小鋼鐵企業將大量出局。”而這無疑等同于將中小鋼企判為死刑。
同為業內競爭者,中小鋼企究竟扮演了怎樣的角色?有人說它是鯰魚,產生鯰魚效應,也有人說它是市場經濟的標示。更多的分析人士認為,由于現在每一家鋼廠都是當地政府的搖錢樹,才導致國內鋼鐵產能的不斷膨脹難以控制。
蘭格鋼鐵分析師徐立指出,以前為了擺脫被淘汰的命運,部分鋼鐵企業開始與國家規定的淘汰標準“競賽”。如果國家規定高爐的標準是300立方米,企業就拆除舊爐子,上超過300立方米的高爐,最終結果是這部分產能得不到淘汰,反而增加了。
加之“目前我國仍處于城市化高峰,建筑鋼材等產品需求將繼續增長,而提供建筑鋼材等這類產品的主力軍,也恰恰是數量眾多的中小鋼廠。”業內專家表示,“宏觀調控政策促使建筑鋼材產量下降,將直接導致建筑鋼材獲利豐厚,市場需求將拉動關閉的中小鋼廠死而復生。更何況,在稅收利益的驅使下,地方政府很可能成為中小鋼廠復活的保護傘。”
張琳坦言,一旦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政策落地會遇到很多困難。而這也正是自2005年起,盡管鋼鐵行業政府令密集出現,但仍深陷“產能越限越多怪圈”的誘因之一。
地方利益扮演攔路虎
赫榮亮坦言,目前談及的鋼鐵“產能過剩”主要是階段性過剩,是伴隨著中國建設需求增長而產生的相對過剩,其具有結構性、動態性特點。之所以會出現階段性過剩,表面上看是企業生產的產品與市場上的需求不一致。
之所以出現銷不對路,首先是經濟增長的政績觀。我國鋼鐵行業主導的企業是國企、政企不分,導致鋼鐵企業缺乏長期穩定的發展觀念,以成績為指標,必然導致鋼鐵企業生產短視。
其次是鋼企不同的使命。國有企業占據國內鋼鐵行業中的主流。國企中,除寶鋼等幾大央企,其他的是省市級企業。“政府頻繁頒布行業法規,目的是限制中小鋼廠,但各地以GDP為政績,導致了中小鋼廠越做越大,最后紛紛躋身大型鋼廠行列,產能自然增長。”赫榮亮說。
更深層次的原因在于地方利益。而在地方利益中,稅收又是核心。作為地方鋼企出資人,鋼鐵企業是地方財稅收入的重要來源。所以,遏制鋼鐵行業產能過剩勢必影響地方利益,因而財稅改革勢在必行,必須做出調整。
“還須從企業改革入手。企業改革已進行多年,但在鋼鐵行業內政府身影仍過重。讓國企真正成為市場的主角,政企分開,是行業健康發展的保障。”赫榮亮說。
如果再往深看,赫榮亮認為:“鋼鐵產能增長只是表象,制度是根源,如果只是從表象入手,在規范的壓制下,暫時關停了一批企業,而且被關停的還未必真的是市場競爭力差、產品銷售不對路的鋼企。”
而在未來,鋼鐵行業最終還是要靠市場之手進行自然生態進化。企業是行業的細胞,行業想健康發展,必須讓細胞自由呼吸,所以,最終鋼鐵企業將向市場靠近。
不過,在張琳看來,完全靠市場之手進行調控,這條路還很長,“只有國內鋼材消費量達到飽和,市場之手才能發揮真正的調控作用,而這至少需要10年以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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